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照理答案应该是明确的。因为党的十七大、十八大都有一个清晰的表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赋予鲜明的中国特色。这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当前中国具体国情(其中最重要的是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结合的结晶:它在本质层次上,就是科学社会主义,而不是别的什么主义;在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怎么付诸实现的层次上,则根据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具有鲜明的中国的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不是一种有别于科学社会主义的“独立形态的社会主义”,或“全新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不是就本质层次说的,只是就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实现形式而言的。形象地说,科学社会主义是“源”,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科学社会主义生出来的“流”。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源”与“流”的关系。离开科学社会主义,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但是学术界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总有人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科学社会主义并列起来,甚至对立起来,把两者看作是社会主义的两个不同的流派,不承认两者之间有渊源关系。他们往往是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而贬低甚至否定科学社会主义。有人说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所以要实现中国化,创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他们说,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那一套,中国用不上,对中国不管用。
对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指出两点。第一,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著作中阐述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运用这些原理分析他们面临的形势得出的具体结论区分开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完全正确的,不是有对有错,也不会过时,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是管用的;至于运用基本原理分析具体问题得出的具体结论,那应该随着条件的变化而改变,不能简单地照搬。马克思恩格斯本人就做了这种区分。他们在1872年为《共产党宣言》写的德文版序言中指出:“不管最近25年来的情况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个《宣言》中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1]显然,马克思恩格斯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这些原理的具体运用分开来看待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不会过时的,但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运用这些基本原理得出的具体结论,则会随着条件的变化而过时的,需要修改。(www.zuozong.com)
第二,要把能不能解决中国问题与怎样才能解决中国问题区分开来。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特定阶段的共同规律,它是这个历史阶段“放至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它完全能够解决当前中国的问题,如果它不能解决中国问题,那就应该抛弃它,不应该也不需要把它中国化了(有人一方面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无法解决中国问题,另一方面却强调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种逻辑是混乱的、说不通的);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必须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不联系实际,那就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不过这并不等于说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管用了,无法解决中国问题,应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代它。把能不能解决中国问题与怎样才能解决中国问题混淆在一起,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只有联系中国实际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当作科学社会主义不能解决中国问题,不管用了,是会得出荒谬结论的。
不能不看到,有人是故意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科学社会主义对立起来的。否定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刨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子,那就随便怎么说都可以了。不讲科学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那就什么边界都没有了,变成了一个什么都可以装的“筐子”,连资本主义东西也可以塞进来,那样,就可以打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号来贩卖资本主义货色了(打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号,反对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这个基本原则,认为社会主义也可以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进而主张私有化,就是常见的一例)。这种意图,在舆论界某些人士身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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