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6]因此,“道法自然”是从社会伦理角度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所倡导的是善待自然、遵循自然规则的理性生存发展态度,指出人类应当从自然界学习人类生存发展之道。面对当今世界普遍性的各种危机,我们不能不赞叹“道法自然”的智慧。
老子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以地为法则,地以天为法则,天以道为法则,而道德法则就是自然而然,本真自然。老子认为,“道”为“万物之宗”“万物之母”,“道”是天地万物的根源,宇宙间的一切自然之物都是以“道”为其最大的共性和最初的本原,从而构成了天地自然有机统一的整体。[35]“法”是“效法、遵循”的意思;“自然”是依事物的本性自由自在的状态;“道法自然”表明:人应当以自然为师,一切顺其自然,成长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化育万物而不自恃其能,成就万物而不自居其功。人不应当把自己看作自然的主人,对自然妄加作为,做自然的主宰。[36]因此,“道法自然”是从社会伦理角度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所倡导的是善待自然、遵循自然规则的理性生存发展态度,指出人类应当从自然界学习人类生存发展之道。
“道法自然”倡导的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是“天人合一”思想的另一种表述,在现代社会,“道法自然”仍然是具有深远影响意义的伦理观,并引导人类有效地处理好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这也是对19世纪出现的科学崇拜思潮的“科学主义”或“科学万能论”的有力警告。面对当今世界普遍性的各种危机,我们不能不赞叹“道法自然”的智慧。这种观念在探求生存与自由的同时,已考虑到获取的前提,并把自然法则上升为人类的行为价值,值得现代人研究和借鉴。[37](www.zuoz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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