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把慢性病准入关
1.对参保人员是否患有慢性病要严格把关。如果参保人员患有纳入补偿机制的慢性病,可以凭原始就医证明、医保卡等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慢性病准入手续。对于资料齐全、诊断明确的,可直接办理。对于诊断不明确的,可委托定点医疗机构或专家做必要的检查,确诊为慢性病后再办理。凡符合办理条件的,医保经办机构出具《慢性病审批证》,并将参保人员慢性病审批所涉及的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
医保经办机构应对参保人员提供的慢性病审批所需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①参保人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
②是否存在和医疗机构联合作假;
③是否存在冒名顶替。在不侵犯参保患者隐私的前提下,可对审核的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也可组织定期的特定检查。
2.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是否具备提供慢性病结算服务能力进行认真把关。在综合考察定点医疗机构的等级、信誉、地点、服务能力、医疗特色、群众需求、人口密度等因素后,对有提供慢性病结算服务意愿及能力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慢性病定点管理,签订慢性病服务协议,明确结算办法,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供慢性病患者选择。
(二)慢性病费用审核
参保人员凭医保卡和《慢性病审批证》到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安排专科、专人、专柜为病人提供挂号、就医、结算服务。实行联网结算的地区,将慢性病的费用实时上传医保经办机构,只收取应由病人自负的费用;未实行联网结算的地区,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凭门诊病历、发票、费用明细等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医保经办机构对慢性病医疗费用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人、证、卡是否相符;(www.zuozong.com)
②临床用药、检查治疗与疾病诊断及门诊日志是否相符;
③是否存在超限开药、超量开药;
④是否有与所批慢性病无关的药品;
⑤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收费与服务不符等情况;
⑥是否存在将非医保支付项目改为医保支付项目等。
虽然慢性病费用支出占医保基金总支出的比例不是很高,但由于其涉及面广、费用发生频率高、对参保患者影响大,因而各地都非常重视慢性病及其费用审核工作。
加强慢性病费用审核的主要方式:
①采取计算机实时结算模式,提高审核的及时性和敏感性;
②设定就诊频率、单次费用限额、时段费用总额等参数,对就诊异常、费用高的特定人、特定病实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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