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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特里赫条约》: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基石果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2年2月7日,《政治联盟条约》和《经济货币联盟条约》的签署、《马斯特里赫条约》于1993年11月正式生效,是欧洲经济货币联盟进程中的里程碑。它不仅再次明确制定出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具体实施过程,更为重要的是它还为加入欧洲货币联盟的国家制定出了具体的可操作标准,令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步伐更为坚实和稳定。根据《马约》第109条及相关条款的规定,欧洲货币联盟的加入标准是:实现高度民主的价格稳定与趋同这是入盟的首要条件。

《马斯特里赫条约》: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基石果

1992年2月7日,《政治联盟条约》和《经济货币联盟条约》的签署、《马斯特里赫条约》(以下简称《马约》)于1993年11月正式生效,是欧洲经济货币联盟进程中的里程碑。它不仅再次明确制定出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具体实施过程,更为重要的是它还为加入欧洲货币联盟的国家制定出了具体的可操作标准,令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步伐更为坚实和稳定。

根据《马约》规定,货币联盟建设分为三个战略步骤:第一个阶段,从1990年7月1日至1993年底,实现资本自由流动,基本上所有成员国都加入欧洲货币汇率运行机制,扩大欧元的运用范围;第二个阶段,从1994年初至1996年底或1998年底,各成员国加强政策协调,尽可能强化欧洲货币汇率机制,缩小汇率波动幅度,建立未来欧洲中央银行的雏形——欧洲货币局(EMI);第三个阶段,从1999年初至2002年6月底,建立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实现不可逆转的欧币间固定汇率制,引进欧元(EURO),同时,各国货币退出流通。

根据《马约》第109条及相关条款的规定,欧洲货币联盟的加入标准是:

(1)实现高度民主的价格稳定与趋同这是入盟的首要条件。(www.zuozong.com)

(2)实现各国政府财政状况的稳定,即政府财政预算或决算不得出现过度赤字。

(3)各国货币间的相对稳定,即至少在两年时间内遵守欧洲货币汇率机制所规定的正常波动幅度,不得对其他任何成员国货币贬值,两年后方有资格加入欧洲货币联盟。

(4)长期利率(以长期国债或类似的债券利率来衡量)的趋向,即在入盟前一年,各成员国利率水平不得超过三个通胀率最低国家长期利率平均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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