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写法同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除类型代字写为“民终”外,其他与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写法相同。
(二)正文
正文包括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和裁判主文、尾部。
1.首部。首部包括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等。
(1)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诉讼地位和基本信息。
二审民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先写上诉人,再写被上诉人,最后写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按照原审诉讼地位和顺序写明。被上诉人也提出上诉的,列为“上诉人”。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后,用括号注明原审诉讼地位。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在当事人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并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姓名和其他基本情况。
(2)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此部分简要写明案件名称与来源、立案日期、庭审情况。可表述为:“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上诉人×××及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因涉及……(写明不开庭的理由)不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事实。二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先写明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等诉辩意见,然后再概述一审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的主要内容,最后写明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具体而言,可以按照下列顺序和写作模式制作:
(1)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其主张的事实和理由;被上诉人答辩意见;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陈述意见;原告/反诉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认定事实、裁判理由及判决主文。可表述为:“×××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辩称,……。×××述称,……。×××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一审法院认为……判决:……”
(2)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据以定案的证据。此部分首先写明二审期间,当事人围绕上诉请求依法提交了哪些证据。如果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的,写明:“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然后写明二审法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最后写明二审法院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意见和理由及对一审查明相关事实的评判。
3.理由。理由是二审法院针对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结合一审判决,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阐明上诉是否成立,一审判决是否正确,依法应当如何处理。理由部分以“本院认为”作为引语引出。(www.zuozong.com)
4.裁判依据和裁判主文。这部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有下列情形:
第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的,写为:“综上所述,×××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维持原判的,写为:“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对一审认定事实作出概括评价,如存在瑕疵应指出)、适用法律……(对一审适用法律作出概括评价,如存在瑕疵应指出),但裁判结果正确,故对×××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适用法律有瑕疵的,应引用实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部分改判的。按照维持、撤销、变更、增判的顺序写明。可写为:“综上所述,×××的上诉请求部分成立。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引用实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判决如下:一、维持××××人民法院(××××)……民初……号民事判决第×项(对一审维持判项,逐一写明);二、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号民事判决第×项(将一审判决错误判项逐一撤销);三、变更××人民法院(××××)……民初……号民事判决第×项为……;四、……(写明新增判项)。”
二审对一审判决进行改判的,应对一审判决中驳回其他诉讼请求的判项一并进行处理。如果驳回其他诉讼请求的内容和范围发生变化的,应撤销原判中驳回其他诉讼请求的判项,重新作出驳回其他诉讼请求的判项。
(3)全部改判的。按照撤销、改判的顺序写明,内容参见前文格式。需要说明的是:①一审判决主文有给付内容,但未明确履行期限的,二审判决应当予以纠正。判决承担利息,当事人提出具体请求数额的,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的数额作出相应判决;当事人没有提出具体请求数额的,可以表述为“按……利率,自××××年×月×日起计算至××××年×月×日止”。②二审对一审判决进行改判的,应当对一审判决中驳回其他诉讼请求的判项一并进行处理,如果驳回其他诉讼请求的内容和范围发生变化的,应撤销原判中驳回其他诉讼请求的判项,重新作出驳回其他诉讼请求的判项。③因为出现新的证据导致事实认定发生变化而改判的,需要加以说明。④人民法院依法在上诉请求范围之外改判的,也应加以说明。
5.尾部。尾部应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告知事项和判决效力。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一般写为:“二审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需要说明的是,维持原判,对一审诉讼费用负担问题不需调整的,不必重复一审诉讼费用负担。如一审诉讼费用负担错误需要调整的,应予以纠正。
(2)部分改判的,写为:“一审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3)全部改判的,诉讼费用和判决效力的写法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写法相同。
(三)落款
署名、日期、核对戳与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写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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