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石家庄市第二中学选址协议书及施工保障

石家庄市第二中学选址协议书及施工保障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附:协议书甲方:栾城县大项目办公室乙方:石家庄第二中学甲乙双方依据《土地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同意乙方在栾城县308 国道以东,裕泰路以北,县武装部西侧选址建校,具体尺寸及四至见附图,准确面积在乙方建筑围墙后以土地部门丈量的面积为准。并负责解决四邻和地方政策的关系,负责将水、电接至乙方施工现场,保证乙方正常按时施工。

石家庄市第二中学选址协议书及施工保障

进入21 世纪以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期望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要求日益强烈,优质教育资源匮乏的矛盾日益突出。

2002年10月,时任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岚清同志在天津召开的“全国高中发展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指出:在新的形势下,加快高中发展与建设,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解决制约整个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是关系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一件大事。并提出,加大高中的发展与建设,一是思路要创新,要以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为主;二是机制要灵活;三是体制要创新;四是教学要创新。时任教育部部长的陈至立同志也就扩大优质高中资源问题作了部署。并指出:“为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允许名校办民校。”各级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解决教育发展的瓶颈。

2003年,教育部长周济在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发展高中教育要鼓励普通高中“名校办民校”。

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并反复与各级领导、有关部门沟通,经请示和审批,于2003年决定在栾城县建设分校。河北省教育厅批准校名为“河北省实验中学”,省长季允石题写了校名。后在石家庄市民政局注册为“石家庄二中实验学校”。

2003年9月1日,石家庄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对栾城县发展计划局《关于河北省实验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作了批复,要点如下:

1.同意建设河北省实验中学新校区项目。

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校区为全寄宿制高中,建设规模为在校生6000人,共建设面积136079 平方米,其中教学区63336 平方米,生活区部分70075 平方米,人防工程面积2668 平方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市战略,大力发展优质高中教育,扩大优质高中覆盖率,最大程度地满足初中毕业生升学愿望,市长臧胜业于2003年9月8日主持召开了市长办公会,就扩大优质高中办学规模,加快优质高中建设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

1.首先从市属四所省级优质示范高中选择两所办分校,其他两所明年再研究。

2.新校区建设的原则是“财政保吃饭、贷款建校园,优质促生源、收费还贷款”。

3.新校区建成后按照改革的办法,实行新的办学体制和机制。

4.市二中建设分校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可以先定下来。另一所由市教育局确定,确保年内有一所开工建设,力争明年招收新生。

校址的选择是学校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反复考虑的问题,也是上级领导十分关心的问题。校址的选择必须非常慎重,要考虑到多种因素。自2002年开始,利用了近一年半的时间进行调研。先是选择了离市区较近、交通比较方便的栾城县许营村和邵家庄的土地,但由于有两条村级公路将校园断开而放弃。第二次应新华区的约请,考察了杜北村学府路附近,但由于地价较贵,基础设施问题而放弃。第三次应鹿泉市政府约请,拟在鹿泉市选地,因地处半山区,建材厂污染等问题而放弃。第四次栾城县政府推荐郄马镇,这块土地平整,但因为交通不十分便利,给排水不易解决而放弃。第五次栾城县政府又推荐栾城县裕泰街以北,308 国道以东,南王庄以南。这里基础设施比较完善,虽离市区较远,但交通便捷,地价较适宜,到2003年7月最后确定把此处作为校址。在校址选择期间,不仅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多次调查比较,副市长郭广生,市教育局长徐英杰,副局长韩保来、赵丽芬及计财处长王凌霄也多次亲临现场。

2003年7月12日,石家庄市教育局正式复函栾城县人民政府:同意市二中到栾城建设分校。2003年9月与栾城县建设局签订用地协议,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栾城县建设局于2003年12月21日至2004年1月15日承建了校园的施工围墙

附:

协议书

甲方:栾城县大项目办公室

乙方:石家庄第二中学

甲乙双方依据《土地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www.zuozong.com)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栾城县308 国道以东,裕泰路以北,县武装部西侧选址建校,具体尺寸及四至见附图,准确面积在乙方建筑围墙后以土地部门丈量的面积为准。

二、乙方征地面积共计629.825 亩,其中实际占地面积594.418 亩,道路及规划的占地面积39.407 亩。

三、乙方征地费用按每亩6 万元包干使用,共计3778.95 万元人民币。征地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着物赔偿费(包括国家通讯线路、国家管理的35kV 以上线路的改线费用)以及征地过程中所需向省市交纳的费用。在征地过程中,如果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可以减免,那么,减免的全部费用归乙方。

四、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乙方提前预付甲方人民币100 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工程。征地组卷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后,乙方付甲方征地款25%。圈围墙前乙方付甲方10%,圈围墙后再付15%,乙方拿到土地证后付完剩余资金。

五、甲方具体负责该宗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跑办、审批;乙方负责提供办理手续所需的资料。甲方接到全部资料并组卷完毕后,两个月内办结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

六、乙方进场建设前半个月内,甲方保证建设场地达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并负责解决四邻和地方政策的关系,负责将水、电接至乙方施工现场,保证乙方正常按时施工。

七、乙方规划用地西边线外至308 国道内,甲方不得批准该范围作为其他建筑用地,只能用为园林绿化之用地。

八、甲方委派专人协调解决乙方学校建设中及建成后所需电力、通讯、用水、排污、供热等方面的问题,保证学校正常的建设、教学和生活。

九、违约责任:

1.协议签订生效后,在本协议的征地范围内,甲方不能与其他单位再签订征地协议。

2.协议签订后,双方要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3.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如发生争议,应及时协调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依法解决。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协议条款相抵触,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栾城县大项目办公室 乙方:石家庄市第二中学

法人代表:周文斌 法人代表:邵喜珍

2003年9月16日 2003年9月16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