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就是教育的最一般层面的理论,教育乃是使哲学上分歧具体化并受到检验的实验室。”[1]高职院校办学特色的生成研究可以在相关哲学理论中找到理论支撑。
(1)“共性”与“个性”
共性与个性的相互关系理论是哲学中的一条基本理论。共性和个性是一切事物所共有的本质属性。共性是指不同事物所具有的普遍特质,它决定事物的基本性质,是绝对的;个性是指某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质,它揭示事物之间的差异性,是相对的。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个性又受共性的制约,两者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能相互转化的。总而言之,共性与个性之间的关系有五点。其一,共性与个性的哲学原理贯穿于对立统一规律诸多问题的所有方面,这是把握矛盾诸问题的主要线索。其二,共性与个性的哲学原理,能够依据矛盾普遍性的原理对具体矛盾进行具体分析,从而正确地认识矛盾并解决矛盾。其三,掌握共性与个性的哲学原理,有助于正确地认识事物。人的认识过程总是由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这也是共性与个性矛盾的展开。其四,共性涉及事物类别之间的不同,而个性则说明属于同一类事物中的不同个体间的不同。其五,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可以看作是一类事物与一个事物以及一个事物内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但一类事物中少一个事物还是一类事物,而一个事物缺少任何一个部分就不是一个整体或一个事物。
(2)“内因”与“外因”
在唯物辩证法中,关于解释事物发展运动的原理包括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运用该哲学原理,能够找出引起事物做某种形式运动的内因和外因。唯物辩证法认为是事物“内”和“外”的矛盾在推动着事物的变化和运动发展。即引起事物运动发展和变化的“动力”来源于其自身矛盾双方“对立又统一”的交互作用,正是这种相互作用构成了运动。[2]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而外因则是事物发展与变化的“条件”。对事物的运动发展和变化起着决定作用是内因,而外因发挥作用则需要通过内因来实现。事物的发展,一方面要通过其内因,一方面则通过其外因而建立起来。[3]即“根据”通过与外因的联合而获得了与外在的联系。内因与外因还具有“同一性”,既相互依存,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其实质是一种运动形式转化的问题。条件的转化,首先是直接实有的消灭和根据的变成。[4]当内因变成外部矛盾的组成部分时,内因就外在变化成外因了。
(3)哲学理论对本文的启示之一
从哲学意义上来讲,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问题可以看作是共性概念与个性概念的集合。高职院校在共性概念上的办学特色,主要是指高职院校经过与普通本科院校对比,而凸显的类型特色(类属特色)与集体特征,这也反映出两种教育类型之间所具有的差异。(www.zuozong.com)
高职院校在共性概念上的类型特色也是高职院校普遍所具有的,它涉及高职院校办学特色中的类型特色与层级特色这两层含义,并与高职教育整体发展定位问题密切相关。因此,也可以将其看作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高职院校在个性概念上的办学特色,是指经高职院校之间的比较,所显现出个体性差异的特色。高职院校在个性概念上的办学特色反映出一所高职院校在微观层面的办学活动。它是某个高职院校所独有的、排他性的特色,并与高职院校自身发展战略密切联系,如有学者所言,院校发展的希望是他们彼此之间的差异,而非他们之间的共同点。[5]
就哲学意义上来说,高职院校办学特色是共性概念上的类型特色(种间差异),和个性概念上的个性特色(种内差异)。它也是类型特色统领下的个性特色,或者说是高职共性统领下的个性差异特色,二者之间辩证统一。因此,在高职院校办学特色生成的过程中,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共性与个性之间的关系问题,既要体现出对个体高职院校实际情况的把握,又要重视高职教育类型特色规律的探讨与运用,体现个性特色,突出共性特色,并将共性寓于个性之中。
(4)哲学理论对本书的启示之二
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从哲学意义上来讲,高职院校办学特色生成是高职院校在办学过程中与特定时间、空间相联系的动态范畴;高职院校办学特色的生成也是高职院校与自身内外部环境变化相适应的过程。高职院校办学特色的生成是一个静中有动,动静结合的运动过程,需要高职院校不断地积累和自我完善,也体现出高职院校在办学定位、办学理念与院校主观价值追求上的统一与契合,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变化态势。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换,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内涵也会相应地丰富与发展。高职院校在办学过程中要做到与时俱进,促进自身办学特色生成的目的在于突出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社会的能力与效果,高职院校办学特色所发挥的价值要与高职院校的内在办学使命与外在社会需要相吻合。
总之,高职院校办学特色生成要从内部的实际情况出发,也要服从于外部因素的影响;要发挥高职院校内部的办学能动作用,也要以外部需要得以匹配的程度来衡量办学特色生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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