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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霍兰德职业兴趣类型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不少大学生在选专业时由于缺乏对自我和专业的认知而未能选择与自己兴趣类型适配的专业,或由于父母的意见而被迫选择了与自己兴趣类型截然相反的专业。因此专业类型的不适配并不一定意味着职业类型的不适配。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霍兰德职业兴趣类型

美国职业指导专家约翰·霍兰德(J.Holland)在研究中发现,职业选择是个人人格的延伸和表现,人格特质反映在职业上就是职业兴趣。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职业兴趣和能力,不同的职业兴趣和能力适合从事不同的职业。霍兰德认为,大多数人的人格特质可以归纳为六种类型:实用型(R)、研究型(I)、艺术型(A)、社会型(S)、企业型(E)和事务型(C)。同一类型的职业通常会吸引相同人格特质的人,从而产生特定的职业氛围、价值观念、态度倾向和行为模式;工作环境也可以分为六种类型,与人格类型的分类一致。他认为:个人人格类型和职业环境之间的适配将增加个人的工作满意度、职业稳定性和职业成就感(见表3-1)。

表3-1 职业兴趣类型与典型职业对应表

(续表)

然而,大多数人并非都只有一种性向(比如,一个人的性向中很可能是同时包含着社会性向、实用性向和研究性向这三种)。霍兰德认为,这些性向越相似,相容性越强,则一个人在选择职业时所面临的内在冲突和犹豫就会越少。为了帮助描述这种情况,霍兰德建议将这六种性向分别放在一个正六角形的每一角(见图3-1)。

图3-1 霍兰德的兴趣六角形模型

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每一种类型与其他类型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关系,大体可描述为三类。

1.相邻关系

如RI、IR、IA、AI、AS、SA、SE、ES、EC、CE、RC及CR,属于这种关系的两种类型的个体之间共同点较多,如实用型R、研究型I的人就都不太偏好人际交往,这两种职业环境中也都较少机会与人接触。(www.zuozong.com)

2.相隔关系

如RA、RE、IC、IS、AR、AE、SI、SC、EA、ER、CI及CS,属于这种关系的两种类型个体之间共同点较相邻关系少。

3.相对关系

六边形上处于对角位置的类型之间即为相对关系,如RS、IE、AC、SR、EI及CA即是,相对关系的人格类型共同点少,因此,同一个人同时对处于相对关系的两种职业环境都感兴趣的情况较为少见。

人们通常倾向选择与自我兴趣类型匹配的职业环境,如具有实用型兴趣的人希望在技术性或技能性的职业环境中工作,可以最好地发挥个人的潜能。但职业选择中,个体并非一定要选择与自己兴趣完全对应的职业环境。一是因为个体本身常是多种兴趣类型的综合体,单一类型显著突出的情况不多,因此在评价个体的兴趣类型时,也时常以其在六大类型中得分居前三位的类型组合而定,组合时根据分数的高低依次排列字母,构成其兴趣组型,如RCA、AIS等;二是因为影响职业选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不能完全依据兴趣类型,还要参照社会的职业需求及获得职业的现实可能性。因此,职业选择时会不断妥协,寻求相邻职业环境,甚至相隔的职业环境,在这种环境中,个体需要逐渐适应工作环境。但如果个体寻找的是相对的职业环境,意味着所进入的是与自我兴趣完全不同的职业环境,则工作起来可能难以适应,或者难以做到工作时觉得很快乐,相反,甚至可能会每天工作得很痛苦。

4.个人与环境的适配

霍兰德提出:个人兴趣类型和职业环境之间的适配将增加个人的工作满意度、职业稳定性和职业成就感。因此占主导地位的兴趣类型可以为个人选择职业和工作环境提供方向。说明:在实际生活中,同时拥有相对的两种兴趣类型的人并不少见。在寻找与这样的兴趣类型完全匹配的工作时往往会出现困难,因为同一个工作环境很少会包含相对立的两种状况(如既提供大量与人打交道的机会,又提供大量个人单独工作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从事包含自己某种兴趣类型的工作,而在业余生活中寻求在工作中未能满足的兴趣。另外,人们常常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而感到难以单纯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有不少大学生在选专业时由于缺乏对自我和专业的认知而未能选择与自己兴趣类型适配的专业,或由于父母的意见而被迫选择了与自己兴趣类型截然相反的专业。在现实情况下,能够改换专业的毕竟是少数。许多大学生常常因此而感到痛苦,希望通过考研等手段换专业的人不在少数,甚至有人在就读研究生以后退学重新参加高考换专业。那么,面对这种情况,“适配”是否还是一个恰当的、可行的目标呢?实际上,现实中的适配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灵活地实现。

首先,专业与职业并不是简单的一对一关系,同一个专业其实有相当多的职业可以从事。因此专业类型的不适配并不一定意味着职业类型的不适配。如,一个希望当律师帮助弱势群体的大学生,她最高的兴趣类型可能是社会型(S),而法律专业常见的职业如律师第一位的兴趣类型则是企业型(E)。这时候,她可能感到自己所学的专业与自己的兴趣不完全匹配。但如果她将来从事“青少年法律援助”之类的工作,则完全可以满足她社会型的兴趣(助人)并很好地与她的专业知识相结合。

其次,专业类型可以与兴趣类型相结合,哪怕是相对的两种类型也是如此。比如,一个喜爱文学(艺术型兴趣较高)而学习计算机专业(实用型)的大学生,可以考虑在毕业后去《电脑世界》一类的杂志社工作,这样就可以将自己艺术型的兴趣与实用型的专业结合起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自己的兴趣。再次,当我们倡导在职业选择上寻求个人兴趣与职业环境之间的适配时,“完全的”适配只是我们不断接近的一个理想目标。现实中,我们做不到百分之百的适配,但不必因此放弃对个人兴趣的重视。我们的职业至少应当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我们的兴趣,可以是百分之九十,也可以是百分之四十,而其余的部分可以在生活中的其他方面,通过其他活动(如业余爱好、志愿活动、辅修专业等)来实现。

最后,即使一个人从事与自己的兴趣类型不适配的工作,也没必要沮丧。具体的工作实际上千变万化,很难用简单的类型来划分。比如,像机械修理这样实用型的工作,也可以在其中加上社会型的元素,将它作为一项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的职业来从事。由于从事某一职业的典型人群通常都趋向于特定的兴趣爱好,这既是他们的长处也可能是他们的弱点。而一个与职业环境不太适配的人,则可能成为这个群体中独树一帜的人,做出一些独特的贡献。当然,这个人也需要理解并能接受这样的现实:在这个职业环境中可能会感到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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