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学习的概念一经提出,就受到了各个国家的普遍重视,在教育界引起了一场革命。许多国家特意把职业协会、文化组织、教育机构、培训机构甚至是社区组织、企事业单位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充分利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和设施,充分发挥它们所具有教育功能和教育价值,构建终身教育系统。
日本早在1988年就提出了“向终身教育体系过渡”的口号,并着力发展和利用社会教育团体,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为一体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终身学习信息工程,将图书馆、文化会馆、活动中心、博物馆等各种社会机构和科学文化设施都纳入终身教育的范畴,积极促进终身学习。美国的企业、医院、工会、军队、监狱等许多非教育性的机构也积极参与终身教育体系,它们会定期向自己的员工提供培训,促使其学习。
为了保证终身学习的效果,不少国家还通过立法,从法律上层次上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把终身教育作为本国发展教育和教育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走在前列的有日本、美国、法国、韩国等。法国国民议会早在1971年制定和实施了一部比较完善的关于终身学习的教育法——《终身职业教育法》,在1984年又制定和通过了新的《职业继续教育法》对涉及终身教育的一些问题做了补充规定。日本则在1988年就成立了终身学习局,并于1990年颁布和实施了《终身学习振兴整备法》。韩国则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把终身教育写进了宪法,以宪法作为指导,明确了终身教育政策。美国在联邦教育局内设立了一个专门的机构用来管理和促进终身教育——终身教育局,并于1976年颁布并实施了《终身学习法》。此外,德国、英国、瑞典、澳大利亚等许多国家也先后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以促进本国终身教育的发展。(www.zuozong.com)
我国是在1993年的《中国改革和发展纲要》中,第一次将终身教育这个词写入政府文件。在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报告中都提出了要加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推动终身学习。而现在终身学习则是“人才强国”和“科教兴国”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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