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中央财政补贴专项资金】
2009年广西各级财政与商务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通力协作,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家电下乡”政策规定,把“家电下乡”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要决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把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作为广西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来抓,自治区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陈武任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郭宏伟、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领导任副组长,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公安厅、工商局、国税局、质监局和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为成员的广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以自治区财政厅为牵头单位的“家电下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建(2009)25号)、《广西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桂财建(2009)67号)、《广西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桂财建(2009)1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现场兑付暂行办法》(桂财建(2009)1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电下乡工作考核办法》(桂财建(2009)274号)等指施、办法。
全年广西“家电下乡”产品完成销售量117.22万台,销售额21.59亿元,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全自治区全年15亿元目标任务。广西“家电下乡”享受财政补贴产品量达115.42万台,财政补贴金额2.65亿元,补贴兑付率95.9%,名列全国第10名。中央财政预拨广西“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共102626万元,其中“家电下乡”资金84087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资金18539万元。自治区已预拨各市县“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共97612万元,其中“家电下乡”补贴资金79073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资金18539万元。(www.zuozong.com)
(韦 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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