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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洛克式自然法理论的方案——答齐奈施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霍维茨已经故去,不能再为自己辩护了,所以,该由我来为我们两个人回应齐奈施的批评。齐奈施主张,洛克这部著作表达的观点始终一贯,毫无矛盾之处,且始终一贯地支持那种传统和正统的自然法立场,而霍维茨和我则认定洛克抛弃了这种立场。

论洛克式自然法理论的方案——答齐奈施

朱克特(Michael P.Zuckert)撰

赵雪纲 译

大约五十年以前,施特劳斯提出主张说,虽然人们一直认为洛克是位从容的反霍布斯主义者,但他远远不是,实际上,他是马尔美斯堡(Malmesbury)哲人[1]的正宗秘密传人,正是由于提出这种看法,施特劳斯震惊了洛克学界。为了支持这一意义重大的主张,施特劳斯声言,洛克使用了一种哲学修辞术,他强调自己与胡克(Richard Hooker)这样传统和正统思想家的种种联系,并隐藏了自己对霍布斯和斯宾诺莎这样非传统的、非正统的思想家的赞同,由此而部分掩藏了其哲学的真正基础。

关于施特劳斯对洛克的论说,最初的反应混乱驳杂;有些人完全被施特劳斯揭示的新洛克迷住了;另一些人则排斥施特劳斯的洛克画像,因为他们认为这一洛克画像曲解了公认的洛克观,而且认为揭示这种新洛克形象的方法论令人厌恶。这一最初的反应有利于激起一场活跃的争论,既争论洛克哲学的本质,又争论施特劳斯用在洛克身上的隐微写作论题。(www.zuozong.com)

然而,在我看来,在某种程度上,这场争论早已宣告结束。有些人被施特劳斯的解读打动,并或多或少追随了他的引导。其中就包括霍维茨(Robert Horwitz)和我。还有一些人得出结论说,施特劳斯的思路极其谬误,完全不再值得关注,除非当出现受施特劳斯影响而研究洛克的作品时,也许会发表率而操瓡的应景书评。若干相对独立的洛克学“传统”或“流派”,又恢复了洛克研究界的秩序。受施特劳斯影响的学者至少从某种程度上说还在继续关注其他人的洛克研究,尽管他们多半还是在继续互相关注。反施特劳斯的学者实际上也没有完全忽视施特劳斯,或忽视那些其著作带有施特劳斯影响印记的学者。

齐奈施(Zinaich)现在写了一篇文章,猛烈攻击受施特劳斯影响而解读洛克的两个人。霍维茨已经故去,不能再为自己辩护了,所以,该由我来为我们两个人回应齐奈施的批评。除了具有许多内在的价值以外,齐奈施的努力表达了一种真正的哲学回应,表达了一种论证充分的、彬彬有礼的异议,而非只是沉默。他重启了一场从不应终结的争论,对此,我非常乐意接受。

霍维茨和我与齐奈施之间的不同看法,着实相当复杂,但是问题的缘起,可以简单表述如下:如齐奈施所言,霍维茨和我坚持认为,洛克的《自然法问题》包含了许多前后不一和互相矛盾之处,而正是这些矛盾和龃龉的存在,才让这位细心的读者从洛克对传统和正统自然法哲学的表面赞同,转向洛克对这种正统的批判,转向洛克对某种完全不同的非传统的观点的支持。齐奈施坚持认为,霍维茨和我未能成功解释其立场的第一个组成部分,即这些前后不一和互相矛盾把《自然法问题》搞得漏洞百出。齐奈施主张,洛克这部著作表达的观点始终一贯,毫无矛盾之处,且始终一贯地支持那种传统和正统的自然法立场,而霍维茨和我则认定洛克抛弃了这种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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