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螺旋”假说是建立在对人的社会从众心理和趋同行为的分析基础之上,个人在网络上通常会表现得比现实中更加大胆,网络的匿名性使得人们可以放心地发表言论,避免产生社会孤立从而陷入孤立的尴尬局面。但是在网络上从众心理在一定程度上还是适用的,比如你在评价某一事件的同时,必定会首先看看事件的概况和其他人的意见看法,在这个过程中你的思想也必将受到影响,特别是主流思想的影响。而现在网络上海量的全面的资讯也导致人们疏于思考,单向的接受观点。我们只能说网络传播的特性使得从众心理表现得相对弱一点,而不是完全丧失,由于互联网的平等性、匿名性和不受地域的限制,群体的压力变得相对弱小。
例如杨丽娟事件,在网络上人们对此的评价呈现高度的“一边倒”趋势。
杨丽娟13年疯狂追星,不上学、不工作,只为了见刘德华,而溺爱她的父母更是不惜倾家荡产地支持她。1997年9月杨丽娟第一次随旅行团到港寻刘德华,失望而归。2004年初,刘德华在甘肃拍摄《天下无贼》,杨丽娟就站在自家屋顶从早到晚地等,期望刘德华从门前经过,当年10月,父母筹借了5000元让杨丽娟到北京看刘德华的演唱会,但因为离得太远,那一晚杨丽娟很失望。2005年,杨父卖了房子让杨丽娟到香港旅游,可惜还是没找到刘德华,只是将一封信交给了刘德华的邻居。到了2006年3月,已经一贫如洗的杨父想到了卖肾支持女儿见刘德华,但在医院却遭到了拒绝,此时已经“走投无路”的杨父想到了媒体,在他看来媒体“拥有巨大的能量”。2006年3月22日,《兰州晨报》一篇名为《兰州女孩林娟苦追刘德华12年》在全国引起了巨大反响,全国许多媒体都先后报道了该事情,称“林娟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各大网站甚至做了相关的娱乐专题。在多次借助媒体无果的情况下,2007年,杨丽娟一家三口借款1.1万元,于3月19日来到香港。杨氏一家抵港后租住油麻地一间旅馆,由于旅费有限,两日后便四处露宿。几经周折,最终杨丽娟获安排在25日参加庆祝华仔的歌迷生日会,杨氏一家满心欢喜,但杨女与其他歌迷一样,与华仔合照后未有机会道出心声。杨父得知后非常难过。当晚杨氏一家三人到尖沙咀一间通宵营业快餐店“休息”,但两母女于26日凌晨一觉醒来,发现杨父已不知所终,只留下一封12页的遗书,于是母女马上报警。消防员搜索后,在附近海面救起杨父,可惜送院后不治而亡。
杨父在遗书中称,女儿参加歌迷聚会见到了偶像,但刘德华对女儿“和许多人一样”,没有与她单独会面及给予签名,“这不公平”。杨父的遗愿是:“你应该见杨丽娟,为她签个名,救救她,除了你,她已隔绝了这个世界,只有你,才是她心灵的呼唤。”
事件发生后,以搜狐网为例,从2007年3月28日到4月2日,网友对此事件发表评论共计15800余条,抽样显示,大部分的评论都认为杨丽娟是个“疯子”,并且用非常刻薄和粗鲁的语言对她及她的家人进行了讽刺和谩骂,可以说是不堪入目;另有不到1/5的评论是对杨丽娟事件较为严肃的批评;同时,几乎找不到对杨丽娟表示同情或者支持的言论。这样的现象在其他网站上也同样存在。在百度的“杨丽娟吧”中,偶尔会有人发帖,表示要“支持”杨丽娟,然而,不论他们的动机如何,他们的帖子都会很快地淹没在批评和谩骂声之中。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情况的出现呢?首先各大媒体对这个事件进行各个角度漫天的报道,强调杨的疯狂和“闹起来没完没了”,网上的海量信息使人们疏于思考和评论,在社会上已经形成了一种主流的批判的态度,在这样的形势下人们不知不觉就容易被这种观点所影响。当然也有人标新立异,试图从其他角度对这一事件进行评价,也有部分人支持杨的行为,但大多都会遭到排挤和打压,受到其他网友的质疑谩骂。除了对杨丽娟的声讨外,其他言论根本没有立足之地,骂声越来越大,其他的声音就越来越小。况且在这类事件中与评论者没有直接的利益相关,不同观点的评论者很少会在如此大的舆论压力下继续坚持发表自己的观点,即使抱有不同观点也会选择不发表言论的方式。
除此之外,网络群体还会通过其他的方式对个人意见产生压力。虽然我们认为网络是一种匿名的状态,但网民都有自己的ID,在一个稳定的社区内每个人的代号也是相对固定的,最终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找到你本人。以BBS为例,在经过持续一段时间的交往后,每个成员的ID趋于固定,开始形成自己的群体意识和不成文的规范,如果一个人做了违背大家意愿的言论就会被冷落、批判和封杀,帖子会被管理员删除,使之产生社会孤立恐惧感。特别是在某一些严肃问题的讨论上,发表言论的随意性更会受到束缚,当你的言论严重违背社会主流意识或对社会产生负面效应,特别是违反法律精神的时候,其实可以轻松地找到言论发布者并使其担负起法律责任。这些因素会导致网络言论的尺度受到限制,发布者并不是完全无所顾忌的。从众心理依然存在,从众现象依旧普遍,网络群体对个人意见的压力影响不容忽视。在这种情况下,“沉默的螺旋”在网络中的效用并没有完全消失,而是在形式上有所改变。(www.zuozong.com)
【注释】
[1][美]E.M.罗杰斯:《传播学史——一种传记式的方法》,殷晓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年版。
[2][美]D.切特罗姆:《传播媒介与美国人的思想》,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1年版,第145页。
[3][美]E.E.丹尼斯:《媒介社会》,衣阿华州立大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13页。
[4]殷晓蓉:《美国传播学受众研究的一个重要转折——关于“使用与满足说”的深层探讨》,载《中州学刊》199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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