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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规划:从整体入手解决交通问题

时间:2023-06-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从整个道路系统的规划入手,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城市工程规划的首条,即是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其一,《计划》将南京城市道路系统具体划分为干道、次要道路、环城大道、林荫大道、内街等五项。其二,《计划》在拟定南京道路系统的同时,对路面做出规范,并指出“建筑费低廉、路命长久”的标准最为重要。《计划》指出,“南京城外可通汽车道路甚少”,其中较为重要的仅九线。

城市道路规划:从整体入手解决交通问题

雅典宪章》(1933年)曾指出,要把城市与周围地区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且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是城市的四大功能,城市规划的目的就在于保证这四大功能的正常发挥。要从整个道路系统的规划入手,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城市工程规划的首条,即是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定都前,南京“道路经费虽有,若无人规划仍无以改良。中国人对于道路素不问顾,自无研究之人。为今之计,大规模之计划,不如延请外国专家任之。偶开此言,似有可耻,实亦无足为怪。日本东京,延请美国人规划,而美国华盛顿,则延请法国人为之规划也。并随时修筑、多植树木建筑公园、添置路灯、时时洒水、添派警察,可仍望有进步”。由是,《计划》道路规划的方针是,“道路在一定之期间内,实具固定之性质,其中一切之规划,固须顾及现在并须顾及将来。道路规划之中,以系统一端为最要,故关于道路系统之规划,尤不可忽。南京道路系统之规划详加研究,使于一定时期之内,交通无往不便”。且道路规划的原则,“大体采用放射形及矩形综合制,以中山、中央、中正、汉中各放射式干路作为设计全市干路之基线,所有其他干路,概依该项基线平行,或垂直布置之”。此外“就地图细加考察,虽街道狭窄转角又多,车辆行驶诸形不便,惟只须加以改良,即成为完善之道路。又最近完成之中山马路,连贯下关、鼓楼新街口、明故宫及所拟定之中央政治区等之重要地点,且与市内各路之接连,亦易于设计。市政府公布之宽辟及延长道路方法,复与所拟道路系统互相融合,从此进行整个的设计,使于交通、经济两相顾及,自不感受困难”。

其一,《计划》将南京城市道路系统具体划分为干道、次要道路、环城大道、林荫大道、内街等五项。一是干道。其贯通商业区、火车站、中央政治区、市行政区、教育区、住宅区、工业区以及其他重要地点,“四通八达”。二是次要道路。其为“每一区域内互相贯通的道路,其作用不但便利交通,且为划分房屋段落的界限”。三是环城大道。“用现存的城垣,筑为可以行驶两行汽车的道路,一方使市民往来不致必经城市中心避免拥挤,一方亦使往来者随时有赏玩四周风景的机会。城垣外面一带拟沿之筑为环城马路,以供货车的行驶。城垣内边附近则筑为林荫大道与之相辅”。四是林荫大道。其两旁在可能范围以内求与干道平行,即“在城内各公园间并辟林荫大道互为联络,使各公园虽分布于各处,实无异合为一个大公园,以便游客赏玩”。五是内街。“原有道路之不放宽者,将来概该为内街”,作为人力车及步行的道路。如“京市从前所规划之马路,因当时事实上之需要,每于一路线上分快车路、慢车路两部分修筑,此实一时权宜之计。就现在趋势观之,市内所有大板及独轮运货车均可逐渐限制,改用运货汽车。是各大马路线上之慢车路,自可渐次改为快车路以资便利”。即当局“规定干道时,对于各种车辆问题应切实考究,务使今日与将来之需求均能适宜,则至善矣”。

图1-3 秦淮河河岸林荫大道鸟瞰图(1929年)

图片来源: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首都计划》,1929年12月编印,第100页。(www.zuozong.com)

其二,《计划》在拟定南京道路系统的同时,对路面做出规范,并指出“建筑费低廉、路命长久”的标准最为重要。即“按切经济与运输之情形,南京之路面,现时应用碎石建筑,而以沥青敷盖其上,即所谓沥青麦坎达路是也。此种路面,建筑费颇廉,其厚度宜因各地所载之重量不同,酌量分别敷砌,务以经久耐用、修养更易为目的”。若分三层筑至20厘米(即8英寸)厚,而所用沥青再选择得宜,则每日平均能受行使2000辆汽车重量。车辆经过愈多,其厚度自可依比例而递增。其次,“当逐层碾压时,参以用以胶结物之青石屑,即能固结一体,不致因受车辆之行驶而转动。住宅区之道路,车辆往来稀少,无敷用沥青之必要,但为避免灰尘计敷之亦良佳耳”。由此,路基坚实后再行补填,建筑工竣可任其自干,“后此二日便可通行车辆。路面经车辆通行后,每隔一日须薄铺以一等石灰碎石及洒之以水,然后碾压,俾成坚久之路面。此目的既达,则用铁帚将剩余碎石,尽行扫除,全路现一平坦之嵌石路面矣”。即“道路之上汽车,往来其直接承受车轮之压力者,路面坚硬之铺筑也然。路面建造于泥土之上,其受自车轮之压力辗转分达于此。泥土之路基是以一路承重之力,视乎其面下泥土之性质,苟其地之土坚实而能受重也,则路上能负大重而可驶巨车,苟浮滑而软弱也,则其上虽有极良善之铺筑经车轮之辗轹基土下沉,其面层亦必随之而碎裂,是以路基之土质为造路者,所极当注意者”。至于筑路材料,“从前多向商店采购极不合算,今后似应由政府经营,俾筑路费可以节省不经济之支出”。从而,南京城市道路应以沥青路面为佳。

其三,规划郊外公路。《计划》指出,“南京城外可通汽车道路甚少”,其中较为重要的仅九线。该九线“均为出城原有旧公路,惟其余路线均不甚长,较长者只和平门至观音门一线而已”。此外,由中山马路延长而环绕紫金山南麓的环陵马路,“则为完全新筑之公路,路面宽平适度甚便车辆之行驶”。至于浦口方面,“路线绝少,惟有沿(津浦)铁路北行直达浦镇之一短促汽车路”。而这些路线“除新近筑成者外,类皆不便行车,即可行车亦多系勉强使用,故非加以改造,不能成为完全之公路”。由此,其以“一方利于境内之交通,一方利于境外之联络”的原则,确定市郊公路路线,并认为此类公路筑建,使“所有境内农村,各有一直达城内之捷径,以便往来,实具有发展就近各地农业之作用”。且其筑成后,“所有农村产物如米肉蔬果之属,皆可用汽车输运进城,价廉而迅速,既可增加食品之来源,又可减低生活之费用,而在他一方面,并可助长郊外地方之发达,其利益盖不少也”。并指出,市郊公路的经费筹集应由“中央政府发行公债,利息及本金以受益产业土地税及增价税偿还”。

简言之,《计划》规定全市干路共长388.95公里,林荫大道长47.6公里;市郊公路长521.2公里,其中221.7公里为干路,299.5公里为支路。依照《计划》对道路系统的设计,经首都建设委员会审慎研讨并交付专家审查,于1929年10月29日在该会第9次常务会议和1930年10月18日第32次常会通过《首都干路系统图》及《首都干路定名图》,并于1930年10月9日呈奉国民政府第96次国务会议议决,始予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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