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管理方案
为适应“学会选择、主动学习、卓越发展”的办学理念,保证“套餐式”课程真正有效地实施,在学校的管理与评价模式上,采用学分制管理模式。
一、总则
学分制是反映学生发展经历的课程教学评价管理制度,它以量化的方式,通过学分来记录学生在相应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及达到的发展程度。
学分制以每一学期每周的授课时数、实验或实习时数及课外指定自学时数为学分的计算依据。根据各门课程的不同要求授予不同的学分,并规定某一学段学生必须达到相应的总学分数,方可毕业。
学校以整个高中年级(主要是高一、高二)为段,根据各门课程的周授课时数授予学分。如果考核通过,就可以取得该学科的基本学分,即学时学分,这也是达到毕业水平所必须拿到的学分。而学生学习该课程的质量可以通过该生的考核成绩、课堂表现及获得相关奖项给予奖励学分来加以鼓励。
学生的学分按照课程的不同,分为基础型必修课学分、拓展型课学分、研究型课学分与德育学分四大类。其中每一学分分类中,又分为合格学分与奖励学分。学生必须达到合格学分,学校才准予其毕业。
二、基础型课程学分
基础型课程的学时学分是每个学生必须修读并取得学分的课程,如学分不满,不予毕业。
基础型课程共开设以下科目授予学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心理、劳技等。
该类别学分由各任课教师认定,教研组统计(细则见《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基础型课程走班学科实施意见》)。
三、拓展型课程与研究型课程学分
学生在修满基础型课程的学时学分基础上,还需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拓展型课程学分数、研究型课程学分数和生活经验课程的学分数,方准予毕业。
拓展型课程学分分为五大类,即科学领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人文领域(文学、历史、哲学、地理、外语)、技术领域(计算机、插花等)、体艺领域(体育、美术、音乐)及实践活动领域。
研究型课程学分分为三大类,即专题讨论类、专题调查分析类、课题研究与实践类(细则见《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拓展型课程实施方案》和《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研究型课程实施方案》)。
四、德育学分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与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引导学生在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上同步发展,特制定与生活经验课程相对应的《晋元高级中学学生德育学分实施方案》。
对学生德育学分的认定,必须在掌握大量具体材料的基础上,本着积极慎重的态度,进行量化。
学生德育学分的获取由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德育处执行,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具体操作。各类依据材料分别由德育处及相关处室、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老师和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提供,必须真实、具体、详细。
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核定一次学分记录情况,记入《晋元高级中学中学生自主发展手册》中学生德育课程综合评价表(见附表1、附表2),并下发学生及家长。
校学生会使用“晋元高级中学学生自主管理系统”对学生德育情况进行网上管理。学生、家长及班主任老师可登录晋元网(www. hsj y. pte. sh. cn)进行查询。
学生因客观原因(如病假等),一学期中某项德育学分未获得的,可在下一学期继续完成后,按完成实绩予以认定;学生因主观原因(不努力、完成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一学期中某项德育学分未获得的,在下一学期待继续完成后,一律按最低学分认定线予以认定。参加各项德育工作活动均需认定相应学分。高中毕业时,未完成项目获得相应学分的,将不能获得高中毕业证书。
五、免修制及学分认定
学时学分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主要依据。学生每学期所修读的课程,均需经过严格考核,成绩及格,才能取得学分;成绩不及格,必须重修,再经考试合格才能取得学分。
1.考核与重修
必修课考核不及格,必须重修;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可以重修,也可另选其他课程;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重修多次。学生一经选定的课程,必须参加修读和考核,不参加考核者,登记“旷考”,不给学分,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2. 自学与免修
必修课程或课程中的部分,学生认为通过自学可以掌握者,经申请批准可以免听,但不免考。学生成绩优良,自学能力强,对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通过自学认为已掌握者,可按免修办法申请免修,提前取得学分。
3.免修制实施样例见附表3。
六、学分奖励制度
学校弹性执行国家课程计划,给予学生充分的自由选择空间,学分划分为学时学分和奖励学分,奖励学分方案包括以下几点:
1.基础型课程
基础型课程学分奖励主要包括:(1)基础型课程学科竞赛奖;(2)基础型课程优秀奖与进步奖;(3)科技类竞赛奖;(4)艺体类奖;(5)德育类奖。
2.拓展型课程(www.zuozong.com)
学生完成该学期拓展型课程,取得规定的学时学分后,继续修读拓展型课程自选课中的其他课程,所获得的学分计入奖励学分。
3.研究型课程
具体评选、奖励办法参照激励性评价方案,评委团由学校研究型课程领导小组和课程指导老师组成,以学期为评选时间单位。
4.其他
如学生在读书读报、兴趣小组等比赛活动中获奖(限于与基础型、拓展型、研究型课程学习相关的比赛),亦可获得奖励学分。具体得分情况参照科技类竞赛得分表。
七、有关学分制其他解释
1.学分计算与管理
各课程的学时学分根据该课程讲授的学时数、课外学时数及课程的性质,由该学科教研组统一规定;学分的记录情况由具体老师执行。最后交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
实行全面学分制后,用合格学分和奖励学分来综合评价学生学习的量和质。
学生修读某课程考核不合格,则该课程取得的学分为零,不参加学分计算。若学生在相关领域内获奖,可根据奖项给予不同的学分。学生的学时学分加奖励学分作为学生免修与对学生评价、奖学金评定、学生升学优录和保送的依据。
2.学生学习自主权
在学校具体安排下,学生具有如下学习自主权:
(1) 自主选择学习期限和学习进程。
(2) 自主选择课程。
(3) 自主选择主讲教师。
(4)有条件地自主选择课题。
3.编班与学籍管理
(1)实行学分制后,学生仍按年级编班,形成自然班或称行政班。学生选课后,按选课人员形成教学班。
(2)学生的休学、停学、复学、转学(专业)、退学等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3)学生在两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即可提前毕业,或提前参加高考。
(4)学生在3年内未能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或尚有各个环节未完成者,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在延长期内,编入低年级相应的行政班。
(5)学生的学籍管理、免修、免听等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附表1:_________学年度第 _______ 学期学生德育课程综合评价表
(续表)
附表2:
晋元高级中学学生德育课程综合评价说明
(续表)
(续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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