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按照教育系统经济活动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1.学校财会部门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规范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应使用规定的票据。
2.收到学生学费等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或上交主管部门,严禁私设小金库或截留上交款。
3.学校的各项收入包括代办项目,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得虚列支出,也不得隐匿收入。
4.加强报名→收费→汇总→记账等收入环节的控制,及时做好财务部门与教务等有关部门的核对工作(核对学生人数、收费标准等),及做好相关记录。收到学费后,当日汇总填制现金解款单,及时缴入银行,后凭解款单及收费清单汇总表入账。
二、支出管理
1.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经法规、财经纪律。
2.各种费用必须凭证报销。出纳人员应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拒绝受理不合法、不规范的原始凭证。(www.zuozong.com)
3.合法规范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手人、验收人和学校负责人审批后付款。
4.对违反财务和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权拒绝付款,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凡列入专项资金的项目做到专款专用。
6.财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预算资金的支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调节资金收付平衡,严格控制资金支付的风险。
三、学校经费支出的内控管理
1.物品采购的内控。采购物品应按照填写请购单→领导审批→授权采购→验收入库→财务结算等环节进行操作。重大的基建项目、规模较大的校舍整修及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项目,应由校长办公会议或行政会研究决定,并以会议记录、纪要、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存档备查,
2.人员经费支出的内控。学校负责人根据人事室填写的教职工发放明细表进行审批,财务室根据银行发放格式编制清单开具支票,交银行发放。
3.学生代办费的管理内控。每学期进行一次代办费的结算工作,财务部门应会同教务处等有关部门认真核对学生的人数、代办学生教材的收入数、发出数及结存数等,并做好相关清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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