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弱电系统的安全注意事项主要包括接地、防雷、安装及运行中的巡视检查、维护保养、周期校验调整等。其中巡视检查、维护保养、周期校验调整等基本同强电系统,可参考前述有关内容。
(2)弱电系统的电源一般为220V,因此同样具有危险性,所以应按前述的有关内容进行防护,保证安全运行及运行人员的安全。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0166—1992),安装及运行应注意以下几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导线敷设后或更换导线、增加回路时,每个回路的导线应用500V的摇表测量其绝缘电阻,其阻值不应小于20MΩ。
2)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安装前应进行功能试验,运行中的系统应周期进行试验。未安装的探测器应妥善保管,并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3)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标志,控制器的接地也应有明显标志。消防控制设备的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设置,并有明显的标志。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包括系统功能的检查,并检查系统备用电源的切换,逐个用专用仪器对探测器进行试验,均应正常。然后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方可验收。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验收应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检查及按规程进行抽检,被抽检的项目均应工作正常且文件齐全。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误报率应在1/10000以下。
7)运行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按周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①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
②每季检查试验系统的以下功能: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的显示;声光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及信号显示和备用电源充放电试验及自动切换试验;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其中包括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消火栓、自动喷淋、卤代烷、CO2、泡沫、干粉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等;火灾事故广播、事故照明及疏散标志灯;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消防电话及控制室内对讲通话试验;检查试验所有转换开关;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③每年检查试验系统以下功能:对所有探测器试验一次;进行季度检查的其他项目,其中控制设备可做模拟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模拟试验。
④运行两年后的第一年及以后每隔三年全部清洗探测器,并做响应阈值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试验,不合格的要重新安装。
(4)闭路监视电视系统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0198—1994),安装及运行应注意以下几点:
1)系统的接地,宜用一点接地方式。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线不得形成封闭回路,不得与强电的电网零线短接或混接。(www.zuozong.com)
2)系统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采用综合接地网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
3)光缆传输系统中,各监控点的光端机外壳应接地,且宜与分监控点统一连接接地。光缆加强芯、架空光缆接续护套应接地。
4)架空电缆吊线(一般采用镀锌钢绞线或镀锌钢丝绳)的两端及架空电缆线路中的金属外皮应接地。
5)进入监控室的架空电缆入室端和摄像机装于旷野、塔顶或高于附近建筑物的电缆端应设置避雷保护装置。防雷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和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相连时,两者间距不宜小于20m。
6)系统的防雷接地与安全防护设计及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的规定。
7)不得直接在两建筑物屋顶之间敷设电缆,应将电缆沿墙敷设置于防雷保护区以内,并不得妨碍车辆的运行。
8)敷设光缆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20倍。光缆的牵引,应将牵引力加于加强芯上,其牵引力不应大于150kg,牵引速度宜为10m/min,一次牵引的直线长度不宜超过1km。
9)光缆敷设完后,应检查光纤有无损伤,并对光缆敷设损耗进行抽测。确认没有损伤时,再进行续接。
10)架空光缆应设伸缩余兜,一般每杆一个,见图16-76,地下光缆引上电杆时,必须用钢管保护。过桥敷设时,在桥身伸缩缝处应有3~5个S形弯。当穿越道路、铁道、桥面、建筑物基础时,应加金属保护管。
11)在光缆敷设的两端应留有适度余量,并标示明显的永久性标记。
12)所有接地极的接地电阻均应测量且应合格。接地母线的表面应完整、无明显损伤和残余焊剂渣,铜带母线应光滑无毛刺,绝缘线的绝缘层不得有老化龟裂现象。
13)接地母线应铺设在地槽或电缆走道中央,并应固定,母线应平整,不得有歪斜、弯曲。母线与机架或机顶的连接应牢固端正。铜带母线可用螺钉固定,铜绞线母线应绑扎固定。
(5)通信广播系统、微机控制及管理系统等其他弱电系统可参照上述要求及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图16-76 光缆由地下引上或由地上引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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