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租赁业现状
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租赁业从无到有,发展较快。1981年,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起,首先创办了中国租赁公司;同时与日本合资创办了东方租赁公司;之后又相继成立了中国国际包装租赁有限公司等国际性的租赁企业。十几年来,融资租赁业务已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目前,中资租赁公司约30家,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26家,此外,还有数百家兼营租赁的机构,主要是国内的信托投资公司。截至1997年底,承做各类租赁项目近万余个,累计租赁交易额100多亿美元,为6000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先进的设备和技术。进入90年代后,我国融资租赁业务因法制环境不完善,租金拖欠严重等原因,发展速度有所减缓,但仍维持了一定的发展速度。现每年融资租赁的交易额近10亿美元。
从总体上看,我国租赁业还刚刚起步,规模较小,融资租赁交易额仅为美国的1%,日本的2%,韩国的8%。在国外,大到万吨巨轮、波音飞机,小到机床、电子计算机都可以租赁。然而,我国许多企业一提到扩大生产,想到的只是买地皮、建厂房、购设备,而不善于使用租赁方式。
(二)我国租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出路
几年来我国租赁业务迅猛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主要的,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融资租赁业务优势的发挥,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缺乏政府扶持,优惠政策不多。美、日等许多国家政府都很重视融资租赁,普遍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推行信用保险制度以及提供低息贷款政策。而我国缺乏配套优惠政策支持。另外,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优势是租金可以在费用中列支,享受税收上的优惠,而我国前几年在很大范围内的税前还贷,使许多企业认识不到融资租赁的益处。(www.zuozong.com)
第二,租赁业务具有企业先使用设备,然后用其产生的利润偿还租金的特殊性,这就要求有对企业政策的稳定或完善、能使企业避免风险的服务中介机构,否则会给租赁业务的开展带来困难。
第三,由于现代租赁业要求有完善的法规制度、基础与政策环境,而我国则是在法规不健全情况下开展这项业务的。另外,我国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和协调租赁业务的机构,没有行业协会。现在中资租赁公司归经贸部领导,属于“三资企业”,而地方中资非金融性租赁公司则由各级地方政府审批管理。中资和中外租赁公司从事一样的业务,但在某些政策性文件中所规定的待遇却有区别。多头管理的局面,对租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因此在抓紧完善法规制度建设的同时,应考虑建立全国统一的租赁业务政策协调机构,以加强对租赁业的引导和管理。
第四,缺乏既精通租赁业务,又善于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由于融资租赁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边缘性应用科学,涉及金融、投资、贸易、科技、管理、财务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因而对业务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很高。
融资租赁实质上是新形势下我国企业进行长期资本融通的一种新手段,是一种重要的资本经营方式。租赁业,在中国前景十分诱人,需要大力扶持与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