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的定义
汽车由自身的动力装置驱动,通常是指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车辆。通常车辆的动力装置多用汽油机,“汽车”的名称由此得来。
2.汽车的用途
汽车的主要用途是运输,也即载送人和货物或牵引载送人或货物的车辆。
3.汽车的分类
(1)按用途分类 按用途的不同,汽车分为运输汽车和特种用途汽车。
根据GB 3730.1—1988的规定,运输汽车可分为轿车、客车和货车,并按照汽车的主要特征参数分级,也即轿车按照发动机排量、客车按照车辆总长度、货车按照汽车的总质量分级,见表4-1。
表4-1 运输汽车分级
特种用途汽车包括特种作业汽车、竞赛汽车和娱乐汽车。具有装甲或武器的军用作战车辆不属于此类。商业售货车、救护车、消防车、环卫环保作业车、市政建设工程作业车、农牧副渔作业车、石油地质作业车、机场作业车等属于特种作业汽车。旅居车、高尔夫球场专用汽车、海滩游玩汽车等属于娱乐汽车。
(2)按动力装置类型分类 按动力装置类型的不同,汽车分为活塞式内燃机汽车、电动汽车、燃气轮机汽车、喷气式汽车。
陆上车辆行驶速度的最高纪录是由喷气式汽车创造的,即1227.73km/h;若不依靠喷气驱动,而是依靠车轮驱动的话,则是由燃气轮机汽车创造的,即648.71km/h。
(3)按行驶道路条件分类 按行驶道路条件的不同,汽车分为公路用车和非公路用车。(www.zuozong.com)
非公路用车一类是其外廓尺寸(总长、总宽、总高)和单轴负荷等参数超过公路用车法规的限制,只能在矿山、机场、工地、专用道路等非公路地区使用。另一类是能在无路地面上行驶的高通过性汽车,称为越野汽车。越野汽车可以是轿车、客车、货车或其他用途的汽车。根据GB 3730.1—1988的规定,越野汽车按总质量分级见表4-2。
表4-2 越野汽车分级
(4)按行驶机构的特征分类 按行驶机构特征的不同,汽车分为轮式汽车和其他类型行驶机构的车辆。
轮式汽车可按驱动情况分为非全轮驱动和全轮驱动两种类型。汽车的驱动情况常用代号“n×m”表示,n是车轮总数(装在同一个轮毂上的双轮胎仍算1个车轮),m是驱动轮数。例如,普通轿车和大多数汽车通常都是4×2(非全轮驱动)类型,而越野汽车属于全轮驱动类型,有4×4(BJ2020轻型越野汽车)、6×6(EQ2080中型越野汽车)等。
履带式车辆、雪橇式车辆属于其他类型行驶机构的车辆,广义上讲还包括气垫式、步行式等无车轮的车辆。
4.关于GB/T3730.1—2001
目前的GB/T 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是对GB/T 3730.1—1988《汽车和半挂车的术语和定义 车辆类型》的修订,新标准已于2002年3月1日实施之日起代替旧标准,但之所以在本书中仍然列入了旧标准,是因为目前阶段还有大量的旧标准术语在使用,作为汽车专业人士又不能不知道,而同时也要对新的标准及时补充,以跟上时代步伐,故在此对新标准也加以大致了解。
新标准与上一版本在标准内容上有较大差别,不再对车辆进行分类和分级,而是给出各种车型的具体术语和定义,并给出了相应的示意图。
新标准把道路上运行的车辆分为三种类型: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
而把汽车这种类型的车辆按用途分为商用车辆和乘用车。商用车辆又分为客车、半挂牵引车和货车。而乘用车又包括11种车型,见表4-3。
平时接触最多的是乘用车,因此本书着重介绍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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