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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的基本内容及其重要性

时间:2023-07-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项写明该辩护词的发表是在向法庭审判人员述说。(二)辩护理由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论述部分。写好这一部分,对于确保刑事辩护工作的成功,充分发挥辩护词的实际功效,作用十分重大。(三)结束语结束语是辩护词的结语,主要是对辩护观点进行小结,概括全文,归纳辩护的中心思想,简要提出对本案处理的意见和要求,请求法庭予以充分地考虑。

辩护词的基本内容及其重要性

辩护词没有固定格式,但根据多年来的辩护实践,早已形成通行的、共同认可的表达模式。其内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一)引言部分

引言又称序言、前言。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标题。此项在文书上端居中写出“辩护词”。

2.称呼语。此项写明该辩护词的发表是在向法庭审判人员述说。应在标题之下第一行顶格写:“审判长、审判员”或“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在发表辩护意见过程中,如果论述到比较重要的问题时,为了突出该论述内容可以在阐述前反复插入该称呼语,以便突出其重要性,如:“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特别需要向法庭强调的是:①……②……③……”

3.开场白。开场白是辩护词中发表辩护意见的起句语、题旨段,主要交代辩护人的身份及职责,说明开庭前本辩护人都做了哪些准备工作,提出辩护观点。近年来,开场白的写作已形成了一种比较固定、通用的表达模式,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开庭前,我(们)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刚才又听了法庭调查。辩护人认为,……(无罪或罪轻)。理由如下:……”(www.zuozong.com)

辩护词的开头不应拘泥于这一种固定表达模式,可以根据案情特点,设计不同类型的开头,如提问式、同情抚慰式、针锋相对式、交代情况式、总领全文式等,这是由于辩护词属于法庭演讲论辩文书,律师发表辩护意见要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抓住人心,开头开得好,就能牢牢吸引住人,使人顺着开头的思路有兴趣地听下去。

(二)辩护理由

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论述部分。在这一部分中,辩护人需要运用法律理论结合案件事实进行具体而深刻地论述,为开场白中所提出的辩护观点提供全面而有力的支撑,并通过充分精要的分析、坚实而严谨的反驳,证明辩护观点的成立,驳斥公诉机关指控的错误所在。写好这一部分,对于确保刑事辩护工作的成功,充分发挥辩护词的实际功效,作用十分重大。

(三)结束语

结束语是辩护词的结语,主要是对辩护观点进行小结,概括全文,归纳辩护的中心思想,简要提出对本案处理的意见和要求,请求法庭予以充分地考虑。最后,用“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审判长、审判员”结尾。底下由辩护人署名,写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再下标出制作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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