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性产品的开发利用也是人类劳动直接作用于自然生态系统的活动。马克思在分析劳动对象时指出,劳动对象有两类:一类是天然存在的劳动对象;另一类是被以前的劳动“滤过”的劳动对象,即原料。天然存在的劳动对象是“未经人的协助,就作为人类劳动的一般对象而存在。所有那些通过劳动只是同土地脱离直接联系的东西,都是天然存在的劳动对象”[43]。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直接表现出人类对自然生态系统产生的影响。下面以采掘工业作为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代表,以林业作为可再生自然资源的代表,探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影响生态的认识。
1.资源性产品价格决定的生态意蕴。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从再生产的角度界定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出“每一种商品的价值,都不是由这种商品本身包含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它的再生产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种再生产可以在和原有生产条件不同的、更困难或更有利的条件下进行”[44]。从再生产的角度理解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于正确把握自然资源产品的价值非常重要。
以野生林为代表的可再生自然资源,其本身对于人类就有非常重要的生态功能。如果人类对其开发利用的速度超过自然界的再生速度,就会破坏自然再生产。为了满足人类日益增加的需求,林业作为一种依靠自然力而进行的生产活动便应运而生。在这种情况下,以林业为代表的可再生自然资源产品的价值就取决于人类为了再生产出该产品所付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天然野生林虽然没有人类劳动凝结其中,但由于其数量有限且再生周期长,其产品与人工林的产品处于同一市场中,其市场价格决定如同农产品价格决定一样,取决于人工林再生产中的劣等生产条件。
以矿产品为代表的不可再生资源,人类只能开发和利用它,而不能再生产它。过度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一方面会导致资源的枯竭,另一方面会导致矿产资源区的生态环境在开发过程中遭到严重破坏。如果矿产品价格没有体现资源稀缺性和生态环境成本,就会导致不可再生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遏制生态破坏和资源枯竭的趋势,需要进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价格应体现自然资源的稀缺性、自然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成本、自然资源开发加工劳动凝结的价值、不可再生资源替代品的研究开发劳动凝结的价值等。
总之,既体现自然资源的稀缺性,又体现其生态环境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一方面可以促使人们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可以鼓励人们从事林业生产,改善生态环境,或寻找可取代不可再生资源的其他资源,减缓资源耗竭的速度。
2.资源性产品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自然生产力发挥着重要作用。马克思指出,“同一劳动量用在富矿比用在贫矿能提供更多的金属”[45]。劳动生产率是同自然条件相联系的,这一点在自然资源产品生产过程中尤其突出。然而,马克思也对依赖资源发展生产提出了警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人对自然的支配为前提,过于富饶的自然‘使人手离不开自然的手,就像小孩子离不开引带一样’”[46]。马克思所担心的一国经济发展过分依赖自然资源的状况,与后来一些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陷入“资源诅咒陷阱”的状况是一样的。(www.zuozong.com)
在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中,一国不可再生资源拥有量越大,越容易陷入“资源诅咒陷阱”。马克思指出,植物性材料和动物性材料的“生长和生产必须服从一定的有机界规律,要经过一定的自然时段”[47],这就意味着人类对这类资源的开发利用还会受到它们本身生长时间的限制;而煤炭、矿石等不可再生资源是自然界在历史时期形成的,一旦被人类探明其存在,“只要具备相应的自然条件”,其产量“在最短时间内就能增加”。[48]在这样的条件下,一国的劳动生产率越高,对自然资源的开发速度就越快。但是,“这些自然条件的丰饶度往往随着社会条件所决定的生产率的提高而相应地减低”[49]。自然条件随着开发的进行而恶化,最终导致劳动生产力发生相反的运动。马克思说:“我们只要想一想决定大部分原料产量的季节的影响,森林、煤矿、铁矿的枯竭等等,就明白了。”[50]因此,无论是可再生资源还是不可再生资源,良好的自然条件为人类进行生产提供了物质基础,但只有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上,可持续地而非破坏性地利用自然资源才能实现人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负效应不同,林业发展和农业发展本身具有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但如同前面对农业生产的分析一样,只有生态化的林业生产才能带来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同时增加,而片面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林业生产在生态效益方面作用却是令人怀疑的。单纯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不适合当地生态环境的林业生产将会导致对地力的掠夺和浪费。对此,马克思在分析对外贸易问题时曾指出,“先生们,你们也许认为生产咖啡和砂糖是西印度的自然禀赋吧。二百年以前,跟贸易毫无关系的自然界在那里连一棵咖啡树、一株甘蔗也没有生长出来。也许不出五十年,那里连一点咖啡、一点砂糖也找不到了,因为东印度正以其更廉价的生产得心应手地跟西印度虚假的自然禀赋做竞争。而这个自然禀赋异常富庶的西印度,对英国人说来,正如有史以来就有手工织布天赋的达卡地区的织工一样,已是同样沉重的负担”[51]。这表明,资本主义生产者为了获取利润所进行的看似具有生态效益的林业生产,事实上与当地的生态系统并不融洽。
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中,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指望获得直接的眼前的货币利益的全部精神,都和维持人类世世代代不断需要的全部生活条件的农业有矛盾。森林是说明这一点的最好例子”[52]。如同合理农业的发展要求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手一样,马克思同样指出,“只有在森林不归私人所有,而归国家管理的情况下,森林的经营才会有时在某种程度上符合全体的利益”[53]。
这就告诉我们,林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林业对于人类生存与发展来说,所能够发挥的生态功能是最重要的。但由于林业的生态功能有外溢效应,又由于林业生产周期较长,私人经营者要么不愿意从事林业生产,要么也只在其投资回收期限内考虑如何进行林业生产,从而无法保证林业生态功能的持续发挥。因此,从全局出发,从人类代际传承出发,政府应在森林经营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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