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努瓦
所有的辞典都一致把西方人借鉴藏文字yak(牦牛,在我们的辞典中分别写作yack或yak)的做法,追溯到萨米埃尔·端纳于1783年在不丹和西藏的游记(见其书《出使扎什喇嘛的西藏记》,1800年出版)。最合乎逻辑的看法似乎是牦牛(yak)首先传入了英文辞汇中,然后又从英文传入法国。保尔·罗伯尔的辞典将这一借鉴的时间确定于1791年,但他未指出这种明确的观点是以什么资料为基础的。事实上,该词出现的时间要稍微早一些,正如我们通过下文将要看到的那样。
无论如何,该词是传入法文中的罕见的几个藏文词之一,实际上是在欧亚大陆多种不同语言中指牦牛这种动物的众多词汇之一。很明显,这种动物可能在很早之前,就为欧洲人所熟悉了,而且是以其他许多名称出现的。这种长有牛毛皮和牛毛浓厚的长尾牛,在西藏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牦牛尾的商业交流更引人注目。它们确实不会不引起西方旅行家们的注意,而且在大家认识这个藏文词之前,很久就已经如此了。虽然这些旅行家们到达西藏是较晚的事了,但他们在很早之前就曾赴印度北部和蒙古旅行,并耳闻目睹了这种动物。
提到这种动物的古代游记,要追溯到中世纪,甚至要追溯到拉丁的上古时代。游记的特点有时指该牲畜本身,有时又指其尾,有时又同时指这二者。牦牛尾在数世纪以来就形成了一种独立于提供这种牛尾的牲畜本身的商品。
我于此并不企图对可能是指牦牛或牦牛尾的所有西方古代史料,进行一番全面的研究。我仅仅引证其中的某些在巴黎各图书馆中很容易得到的史料。我希望将来的某一天能有其他人来解决,由这篇简单的调查报告提出的动物学或语言学问题。
第一位可能被认为曾提到过牦牛的作家是老普林尼。他于公元1世纪著书立说,其《自然史》(《博物志》)一书成了其时代各种知识的百科全书,几乎也是有关上古时代的取之不尽的资料来源,它当然也引起了同样多的争论。普林尼在对罗马社会与印度之间的持续关系的描述,以及对西域的一种比较含糊的认识中,在有关这些地区的牲畜问题上,描述了多种印度的牛——野牛或驯养的牛。其中有一种野牛生活在斯基泰(我们应将此理解作一个包括欧洲的俄国、西西伯利亚和西域的广阔地区,普林尼在该地区内提到了许多至今尚有部分未被考证出来的民族)的野牛,称之(使用了复数宾格形式)为“长毛野牛”。大家经常思忖这种长毛野牛是否就是原牛之先祖,即直到11世纪仍生活在波兰和立陶宛的野牛。不过对这种“野牛”的考证本身,又受到了数世纪期间使动物学家仍产生分歧的有关野牛、原牛、远古牛、欧洲普通牛、水牛等之间的长期辩论(总而言之,是有关笼统的牛之分类的辩论)的影响。此外,这些长毛野牛也可能恰恰就是牦牛,正如傅歇·道卜松维尔所认为的那样。此人于1783年应毕丰的要求,而发表了有关印度动物之所知的著作。但他承认他本人未曾亲眼见过牦牛,他似乎是唯一一名将牦牛与普林尼的野牛进行比较的人。在对各种牛进行分类时的那种犹豫态度,明显出自作家们都被迫论述他们未曾亲眼见过牦牛这一事实。此外,由18世纪之前欧洲的作家们描述的许多亚洲动物的情况均如此。这样一来,从一个世纪到另一个世纪,从一名作家到一名辞书编纂者,人人都会产生并坚持着这样的传统,有关麒麟、蝾螈、龙、虎等动物的情况即如此。我们的黄牛不太令人惊奇,也更容易辨认,只好“把牛称为牛”了。
在公元3世纪时,希腊的辞书编纂者埃利安则以其拉丁文名字克洛提尤斯·阿埃利阿努斯而为人所熟悉。他的《历史变化中的动物本性》一书,向我们描述了印度的某些牲畜。他于其书第15章第14节中,论述了两种野牛,其中之一为一种极其凶暴的牛,其双角完全为黑色,尾巴为白色。他写道,可以用其尾作蝇拂。大家可以想象,这种比定把我们引向了牦牛的线索。在埃利安时代之前很久和直到今日,牦牛尾(经常为白色的,是最为珍贵者,有时也有黑色的)都在印度被用于制造蝇拂。其梵文名称叫作Camar(应该读作tsamara或tsamar),而且人们在近代尼泊尔文中也发现了它。我饶有兴趣地指出,同一个词在梵文中也是指长着这种牛尾的动物。在印度北部的近代语言中,用于指牦牛尾的词变成了Cauri(应读作tsauri、Cawari、Camari),有时也把同一个指牛尾的词理解作蝇拂和这种动物本身。
我现在回头再来谈谈埃利安,他也未向我们提供有关白尾黑牛的更多情况。但在稍后不远处,在叫作《论印度的食草动物》的第16章第11节中,提供了对印度另一种引人注目的动物的比较详细的描述,它完全未被分于牛类(其他地方也没有这样做),而是分在“食草动物”一类中:
“这是印度的一种以食草为生的动物,比马大两倍,长着一条尾毛很茂密和很黑的牛尾。牛尾毛比人类的头发更为纤细。印度的女子大量使用它们,将之编织,并非常漂亮地结在她们自己的青丝中。这些牛尾毛中有一些长达2肘尺,有时从同一毛根中长出3根牛毛。在所有这些牲畜中,它们是最胆怯者。事实上,如果它感到受到了某人的注意,立即就会逃之夭夭,极为灵活和飞快地奔驰而去。如果它受到了狗和马的威胁,它便会决定让它们捕获。它首先将其尾如同某种荆棘丛一样地掩藏起来,等待猎人从正面到来。它恐慌不安,自我蜷缩为一团,怀着某种自信进行抵抗,它确实认为如果人们看不到其尾,那就会认为它没有任何价值了。因为它非常清楚地知道其高贵之处恰恰是其尾巴。但它对事态的这种看法完全错了。因为猎人向它放射毒箭,割下了他们猎获物尾巴,然后剖开其全身,剥下整张颇有用处的皮,最后将其尸体遗弃。因为印度人从不食其肉。”
该文被视为对牦牛的首次描述,我们发现后来的所有作家们都引证它。人们从中首先发现了这种其尾巴特别漂亮和其毛很纤细的牦牛,正是由于其尾而珍贵。但本处指出它们为黑色的,而它们在上文由埃利安提到的印度牛身上,却是白色的并用于制造蝇拂。大家当然会发现,埃利安未在白尾野牛与黑尾食草动物之间作任何比定,他把它们分在不同的类别中了。
当这种动物受到追捕并将其尾藏于荆棘丛中的办法,来对付猎人的奇特行为,使人联想到由拜占庭修士科斯麻·印迪科普洛斯特(他“曾在印度航行”),于他在6世纪时写成的《基督教国家风土记》中,描述的另一种印度野牛的奇怪行径:
“印度的野牛是一种庞然大物。印度人正是从这种动物身上取下军官们装饰其军旗,并作为点缀物而置于其马头上的Tooufa。他们声称,当这种动物的尾巴在一棵大树的附近,被羁绊和不得不损害其一根尾毛才能摆脱险境时,它们不肯忍受这种耻辱,而是一直停留在那里,让印度人有时间赶来并割掉其尾,它在丢掉尾巴后才会匆忙逃遁而去。”
我们将要指出,这一小段文字资料,使人联想到了牦牛尾的一种新用途。这一次并不是作为蝇拂或作为假发假须使用,而更应该作为军旗上或马头上的标志来使用。大家经常发现由比较近代的旅行家们提到的这种用途。在这一问题上,我们无法考证希腊词Tooufa的具体意义,近代的译者们也仅仅把它留作希腊文。它无疑是一个土著名词。此外,由于科斯麻·印迪科普洛斯特在另一段文字中,又非常准确地翻译了用于指麝香的印度字kastburi,所以我们可以希望他在这一问题上也能正确地翻译一个土著名词。该词可能为突厥文tough(其中的g不发音)的不大相似的同类词。据巴尔比埃,德·梅尼雅尔1886年的突厥文——法文辞典解释,它意指“一种水牛尾或马尾,被染成了红色或白色,系于一根红色的长矛杆上……这是权力和指挥权的标志”。
这种没有完整尾巴的不光彩的动物,在被一棵树挂住尾毛时,便等待印度人来活捉(人们甚至直到18世纪的特雷夫辞典中,仍会发现记载有这样的故事)的行为,虽然与埃利安描述的那种受追捕的动物相差甚殊,但仍然与它具有某种相似性,如在猎人们远远遥望到它的外表形象方面:牛与人对峙,背靠一片荆棘丛或一棵大树。我们无法解释这种行为,但它可以被一部分人解释为这种动物怀着让人相信它并无尾巴的希望;另一部分人又把它解释为这种动物等待猎人来割尾巴,因为它已处于不可能独立摆脱这种危险的绝境了。
在此文之后,无论是“食草动物”,还是其牛尾可以用于装饰物的牛,在长时间内就不再出现在手抄本中了。为了再次找到这种动物的踪迹,我们必须等到13世纪,即由圣·路易国王于1253年派向蒙古大汗的方济务会修士鲁布鲁克。他穿过了西伯利亚和蒙古,一直到达哈拉和林。在唐古特人(这里指包括甘肃和鄂尔多斯在内的唐古特,或西夏王国的居民,他们后来归附了蒙古人)的问题上,鲁布鲁克写道:
“他们拥有一些非常剽悍的牛,像马匹一样拖有一条布满尾毛的尾巴,其腹部与背部均由长毛覆盖。它们的腿比其他牲畜短小,但却非常狂暴。它们拖着蒙古人那庞大的活动住宅四处迁徙,其双角很细,长而尖,且具有明显的棱角,以至于它们必须时刻都要磨其角尖。如果不对它们唱歌,其乳牛从不交配。这种牛的天性也完全如同水牛。一般当它们看到某一穿红衣服的人时,便会冲上前去挑死他。”
克默兰于18世纪时看到了卡尔梅克人中的牦牛,并对它们作了描述。他把这一段文字视为对牦牛的描述并作了注释。至于比丰,他也很关心这篇描述,我们将于下文再来论述这一问题。
马可·波罗(他在中国长期居住之后,于1295年返回了威尼斯)于同一地区(额济纳地区,唐古特辽阔王国的地区之一)发现了野牛,体态大如大象,看起来非常漂亮,因为它们浑身长满了毛,唯有背部除外。“它们浑身为白色和黑色,其毛长达四掌,漂亮得简直成了一种奇迹。它们幼小时酷似家畜,以至于人们大群地饲养。大家让它们负重和派作多种用途。它们也可以耕田。由于这种牛具有极大的力气,所以能比其他牲畜多耕两倍之多的田地。”
因此,这就是我们的牦牛,它们在13世纪时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驯化,至少在该地区变成了一种能够拉车、驮载和耕田的牲畜。但我们归根结底面对的是两种牦牛:一类是印度牦牛,以有关其牦牛尾的传说为特征,为一种野生牦牛;另一类则生活在西藏北部,这种牲畜在那里是作为驯养家畜而出现的。我们还应知道这里是否系指同一种牦牛。这就是自从16世纪起,瑞士著名的自然学家孔拉德·格斯纳曾相信过的情况。此人于其《孔拉德·格斯纳有关唐古特南部动物历史的著作》(1551年第1版)第1卷中,共用了340个字来描述这种食草动物。我们手中掌握有该书的1603年版本,令人遗憾的是它未包括这种食草动物的图片。它是自埃利安以来第一部具有相当意义的著作,而且这最后一段文字又多次被几乎是逐字逐句地作了转载。格斯纳在这段文字中又补充了相当数量的最新参考资料,其中仅有一种出自一部游记著作(尼古拉·威尼图斯,又叫作尼古拉·迪·孔蒂,其著作问世于15世纪上半叶),有3种资料源出于辞书或百科全书的编纂者:瓦里努斯(法沃里诺·瓜里诺,曾任诺切拉的主教,其辞典编纂于1523年)、沃拉特拉努斯(又叫拉法埃尔·马菲,1452—1522年人,《世界城市考》的作者)和阿奈阿斯·希尔韦尤斯(埃奈阿·希尔维奥·德·比科罗米尼,或叫作庇护二世,1458—1464年任罗马教皇,特别是一部《亚洲和欧洲风土记》著作的编纂者)。瓦里尤斯没有补充任何新奇内容(“一种以草和禾本科植物为食的动物,比一匹马要大两倍”)。据沃拉特拉努斯认为,这种动物非常胆怯,当它受到追捕时,便会自动甩掉尾巴以后逃走,它已感到自己是由于这种尾巴而成为珍兽。至于尼古拉·迪·孔蒂的资料,我们按照格斯纳所提供的拉丁文本而于此略加引证,“在被他称为摩诃支那(大秦,Macinum,用于宾格形式)的一个远东省份中,在印度的群山和契丹(编纂者注:“似乎应将此理解作赛里斯人地区”)之间,在与契丹并列的这一地区,有一些白色和黑色的牛,拖有一条如同马尾一般的尾巴,但其尾毛更为茂密,一直拖到蹄子处。这条尾巴上的尾毛极其纤细,如同羽毛一般轻盈,价值昂贵。那里的骑士们将它悬于其长矛的顶端,把它们作为一种高贵身份的标志”。
我们还将指出,尼古拉·迪·孔蒂书的一种意大利文本(即帕拉斯于18世纪,在他有关卡尔梅克人地区的牦牛的报告中,曾引证过的那个版本)对这种牛的描述基本相同,但在所指地区上略有差异(这里是指蛮子王国)。我们无论如何也应该将这种牛的栖身地视为汉藏走廊地区,也可能是在四川一带。我们需要考虑在“蛮子地区”(宋代的中国,中国西部)和契丹(忽必烈的中国,中国北部)之间的古代划分,即在蒙古人尚未完成征服整个中国之前的政治疆域。
最后,至于格斯纳的文献,我应该指出,对各位不同作者著作的段落的剪裁并不特别清楚。我觉得“威尼斯人尼古拉”(尼古拉·迪·孔蒂)的文献被完整无缺地转引进了阿奈阿斯·希尔韦尤斯的著作中,否则我们就不会明白,一段至何处结束和另一段自何处开始。
格斯纳认为几乎可以肯定是指与“食草动物”为同一动物的所有这些资料,都能互相印证。大家还会发现,在格斯纳的书中就如同在埃利安的书中一样,那种食草动物并未被划分在牛一类中,虽然这一类非常重要并包括了印度的野牛,而是自成了一个独特的项目。
瑞士自然学家的这一段文字,又由后来的作家们重复和引证。正是从他们开始,大家才最终把这种“食草动物”的定性运用于我们的牦牛。
到了16世纪末左右,英国的旅行家们才开始以日益增多的数目游览印度。在世界的这一部分,葡萄牙人的时代很快就让位于英国人的时代了。哈尔夫、菲斯可能是1583—1591年第一位赴不丹的欧洲旅行家,他在那里听到了来自北方大山另一侧(很可能是指西藏)的商人讲述的,有关该地区存在的一种长有特殊尾巴的奶牛:“他们割下了其奶牛的尾巴并高价出售,因为这些地区需求并珍视它。它们的尾毛有一码长,其尾的基部约为一拃长。他们作为装饰物将牛尾挂于大象头上。这些牛尾在勃固和中国被广泛使用,那里大量购买和出售之……”
大家可以在1625年著名的布尔萨斯书的第1版中,读到这一个已经变成刊印本书的故事。后来,到了1699年,在阿姆斯特丹用法文出版了弗朗索瓦·贝尔尼埃的游记,这名法国医生曾长期为大莫卧儿人奥伦宰卜服务。我们可以从中读到这样的记述:“大吐蕃的国王对于奥伦宰卜的行径和可能的征服计划,感到非常战栗不安,于是便给他送去了该地区特有奶牛的珍贵白尾,他们作为装饰而悬挂于大象的耳朵上……”
我们在17和18世纪的各种游记中还可以发现其他的同类简单记载。这些旅行家们甚至还不失时机地刊印这种动物的图片:尼古拉·威特松于17世纪最后几年中曾在尼布楚和黑龙江流域旅行,他提到了一些自称为Boeboeli的牛,并于第1卷第66页中,提供了一幅图片(《从北到东的鞑靼地区游记》,阿姆斯特丹1705年版)。这幅图片向我们出示了一些长有很长和绒毛茂密尾巴的牛,其中一头长有角,另一头则无角。伊斯普兰·伊德斯游记的插图中同样也发表了一幅非常相似的图片,此人是俄国沙皇于1692年派向中国宫廷的使节。他确实提到了在安加拉河流域的布里雅特人中栖身的一种“长毛牛”,指出其长而多毛的尾巴。这位作家写道:人们向布里雅特人购买“很肥大的牛以驮载运输往中国的商品”。在布鲁因的游记中,同样也发表了这种牦牛的图片及其释文,如1714年的荷兰文本、1718年阿姆斯特丹的法文本(布伦人科尔奈义经莫斯科在波斯和东印度的游记)。“长毛牛”的图片载法文版第120页的正面。大家还可以在赴西藏的意大利传教士们的著作中发现意指这些动物的内容,如在弗朗切斯科,奥拉齐奥·德拉·佩纳·迪·比利修士写于1730年的《西藏地区概貌》一书中(我认为其中似乎是第1次使用了iak一词)和在奥古斯定·乔治神父的《藏文词汇》中。后一部词书者的第1版问世于1759年,其中同样也出现了指牦牛的同一个词。
菲斯、贝尔尼埃、威特松、伊德斯、佩纳、乔治都提到了这种很容易辨认的动物,而又没有使用“食草动物”一名。这个名字后来又突然出现了,但都是以并不太恰当的方式出现的,因为它明显是错误的。它于1759年出现在奥贝尔·德拉赛斯奈·德布瓦的《动物分类和通用辞典》一书的第2卷中。大家非常惊奇地从中读到,这种“食草动物”(特别是暗示埃利安的说法)是一种长有纤细而结实的长毛的牲畜,具有非常漂亮的长尾,生活在好望角。这种记述是以好望角地区的游记为依据的,无疑属于一种确实已存在的种类。但它在与我们本文有关的牲畜问题上,却出现了混乱。此外,赛斯奈依虽然是根据其他史料,但却讲到了这种食草动物是印度的特有种类。在这部辞典中,大家还会发现这种动物并未被划分在牛一类中。然而,就在有关牛的这一章中,我们发现他提到了特别肥大的一种牛,这是已知世界上最大的牛。它们生活在“鞑靼地区的额鲁特人辖地内”,也就是说它们生活在卡尔梅克或西蒙古人地区、准噶尔和西藏的北部。
我们就要结束这种很可能是有关一种错误的题外话了,再回头来谈我们的亚洲长毛牛。在18世纪时,由约翰·乔治·克默兰最终为我们提供了第1篇真正科学的论文,这位德国作家曾赴西伯利亚为俄罗斯帝国政府从事了一次真正的科学考察。当时确实是俄国人开始系统地考察西伯利亚大陆的时代,他们的势力在那里逐渐扩大了。克默兰(不要把他与其侄子萨米埃尔·乔治·克默兰相混淆,后者同样也曾于俄国领土上从事过科学旅行)亲眼看到并长期研究了一种特殊的奶牛,他称之为“打呼噜的奶牛”。这一术语出自这种动物并不是哞哞叫,而是像猪一样打呼噜的事实。它确实是牦牛的特征。由此再加上已经作出的描述(长毛和马尾),大家便不会怀疑这里确实是指一种牦牛了。(www.zuozong.com)
克默兰的描述已于1760年发表于《圣彼得堡皇家科学院新论丛》(它在开始时几乎完全用拉丁文或法文发表,一般均由非俄国人所作。由于它们系用拉丁文发表这一事实,就使整个欧洲的学者都能理解其中的内容了)第5卷中。它很快又由比丰重复(《鞑靼地区的奶牛》),他实际上是将克默兰这篇论文第1部分的法译本,收入了他于1767年在巴黎出版的《综合和独特的自然史》第15卷中。至于这种动物,克默兰无疑是在发表其论文之前,就长期地研究过它了,可能是于1734年左右在托木斯克和托博尔斯克。它是一头“从卡尔梅人地区带给俄国总督的牛”,这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正好在克默兰研究它的时候。下面就看一下他是怎样描述这种“打呼噜的、长毛的和长有马尾的奶牛”,我们于此将转引比丰的译文:
“它有两俄尺半长。大家通过这一尺寸便可以判断,绘图者确切地表达了这种身体各部比例的大小了(事实上,文中附有克默兰令人根据原来的尺寸而绘制的一幅图)。其身体酷似一头普通奶牛,双角向内弯,身上和头部的毛为黑色,唯有额头和脊柱呈现特殊的白色。其脖子有一绺鬃毛,整个身体就如同公山羊的身体一样,由一层很长的毛覆盖,并一直垂到膝部。从而使其蹄子显得特别短,其背部隆凸成峰状。其尾巴酷似马尾,生长有白色和很茂密的毛,前蹄为黑色,后蹄为白色,全部酷似牛蹄。在后蹄跟上,有两绺很长的毛,一绺向前披,另一绺向后披。在前蹄的蹄跟上,只有一绺向后披的毛。其粪便比奶牛粪略为坚硬一些。当这种动物想撒尿时,便将其身体向后缩。它不像黄牛一样哞哞叫,而是如同猪一样打呼噜。它
性野,甚至可以说是性暴。因为除了喂它的人之外,它会
用头牴所有那些接近它的人。它非常艰难地容忍家养奶
牛的存在。当它看到这样的一头奶牛时,便会打呼噜,而
这是它在其他任何背景下都很少出现的行为。”
克默兰对他首次遇到的这种动物感到惊讶和困惑不解,他将此既与13世纪时鲁布鲁克对“蒙古人的牛”的描述作了比较。同时又与同时代的另一位旅行家巴孔修士的一部著作作了比较。特别是在这种牛的母性之奇特行为方面更为如此。据鲁布鲁克认为,这种母畜从来就是只能在有人为它们唱歌时才允许交配,而巴孔则认为它们只有在同样的条件下才允许挤奶。克默兰居住在托木斯克,从卡尔梅克人中搜集到了有关这些奶牛习惯的资料,他同时也向一名俄国人或过去曾作为战俘而生活在卡尔梅克人中的哥萨克人打探。向他提供资料的任何人都未曾证明有关唱歌的故事,克默兰以及后来的巴孔便在这一类动物中放弃了那些可能是错误的传说。他们同样还讨论了这种牲畜在红色面前就会变狂暴的问题。这是比较容易核实的事实,基本适用于所有的水牛。
对于使这种动物获名的“打呼噜的奶牛”以及后来我们所说的“打呼噜的牛”之典型特征,比丰持很大的保留态度。他认为这种呼噜(而且不太常见)“可能仅仅是克默兰曾看见过的个别牦牛的特殊嗜好”,并把它与我们的公牛在发情时所发出的那种声音作了一番比较。他于1776年出版的其书补遗第3卷中,又重复论述了这个问题。但比丰与克默兰相反却未曾亲眼看到这种动物,而是从遥远的地方判断的。他将这种动物分在野牛一类,后来遭到了其他自然学家的否认。
克默兰从这些为他提供资料的土著人士和那位哥萨克人处获悉,卡尔梅克人饲养两种奶牛,如同其论著所阐述的那种奶牛一样:萨尔鲁克(sarlouks)和哈伊努克(ha-inouks)。萨尔鲁克是他看到过活动物的那一种,即“打呼噜的牛”。我们还应该指出,“萨尔鲁克”是第1次使欧洲人听到的一个名词,古伯察神父在1844—1845年也于西藏东部听到过该词,他译作sarligue,认为它是一个指牦牛的“鞑靼文词”。至于Sarlouk一词,它于18世纪时进入了俄文辞典。事实上,达尔的俄文辞典在1882年版本中提到了sarlouk一词,出自西伯利亚文sarlyk,系指“一种蒙古或西藏的奶牛”。但他在对该词作定义时,却在牦牛与瘤牛之间犹豫不决,不敢定夺。
第2种家养奶牛为哈依努克(khainouk)。它与萨尔鲁克的区别,仅在于其头和角更为大一些;其尾如同马尾一样开始,而又如同奶牛尾一样结束。除此以外,它没有任何特殊标志。正如帕拉斯于数年之后告诉我们的那样,khainouk一词是于卡尔梅克人中很通行的一个词,大家经常在他们的宗教经文中发现它。
最后,克默兰在他致科学院的报告中写道,据为他提供资料的卡尔梅克人认为,该地区还存在有另一种野牛,叫作不花(Boukha)野牛,比萨尔鲁克牛更大,又绝不是驯养的,极其凶猛残暴。如果向这些野牛之一放箭,而又未使它受伤立即倒地毙命,那么它就会追袭猎人,用角把他们挑起来并抛向空中。一旦当人落地之后,它就会重新把它挑起来并再次抛向空中。它一直长时间地从事这种游戏,直到其敌手死亡为止。那名卡尔梅克人介绍说,这种野牛将猎人挑在其角上,一直到尸体干枯和大风把它吹成尘埃,这种情况并不罕见。这种野牛并不是在卡尔梅克人地区的土生土长的,其原产地更应该是唐古特王国或西藏(在18世纪时,“唐古特”确实基本上就相当于广义上的“西藏”一词),它们经常出没在“西藏的大山中、独龙江畔、于阗王国的边境和距那里有两日行程的地区”。他的这一资料,出自那名曾作为战俘,而生活在卡尔梅克人中的哥萨克人。此人还说西藏的这种野牛和卡尔梅克人的萨尔鲁克为同一种动物,只不过前者呈野生状态,后者已变成了驯养动物。
我们现在面对的是3个种类:萨尔鲁克和哈依努克,它们在不同程度上已被驯养,但起源于不花牛,即西藏的野牛,这一种牛继续使自然学家们感到好奇。我稍后再回头来谈这个问题。比丰于其出版于1776年的书的补遗第3卷中,提供了一种新资料,即由曾陪同彼得大帝的使节出使中国皇帝康熙的英国人柏尔提供的资料。这次旅行的游记(《从俄国圣彼得堡赴亚洲各地旅行记》),于1763年用英文发表。1720年,柏尔于托木斯克地区的大山和森林中发现了一种被鞑靼人称为布布尔(Bubul)的牛(它又使人联想到威特松的Boeboeli)。它肩头很高,拖有一条从臀部到顶端遍布纤细长毛的大牛尾。它如同马匹一样,人们驯养它。
我现在再从北部种类讲到南部种类。1774年,继不丹地区的政治动乱之后,英国总督哈斯丁经不丹向扎什伦布的扎什喇嘛,派去了一名心腹即波格尔,作为他的外交使节。波格尔除了其外交使命外,还必须设法携回“一对或数对长有被人们称为奶牛尾(原文作Cowtail,即Chowrie,指在印度使用的牦牛尾)的牲畜”。当时尚没有使用yak(牦牛)一词。事实上,波格尔确实把一对牦牛送给了哈斯丁,但它们在到达加尔各答之前就死去了。由于各种原因,波格尔游记的全文仅于1876年(波格尔死于1779或1780年)才在马卡姆的书(《从孟加拉湾出使西藏记》)中发表。但从1777年起,有关这次旅行的许多资料,就已经由斯特瓦尔根据波格尔收到的书信而发表于《伦敦皇家学会哲学译丛》第67卷,第2期,第465~492页中了。我们从中发现,对“这种与大家在其他任何地方发现的种类都不同的奶牛或公牛品种”作了介绍。它们比正常的西藏牛个头更大,长有外表闪闪发光的浅白色绒毛。其主要特征是它那肥大而长长的尾巴,长有如同漂亮的母马马尾那样的尾毛,但更为纤细和更为闪闪发光,售价相当昂贵,被用作安装在银柄上的蝇拂。印度的任何一个显赫人物从来不会不在两名携带蝇拂的仆人的簇拥下出行。
所有的这些资料,我们都应该根据从在北部最新获得的新观察成果来汇集和分析。德国学者彼得·西蒙·帕拉斯曾于1768—1809年间,应卡特琳娜二世的邀请,将其全部精力用于俄罗斯帝国的科学工作,特别是在西伯利亚地区为她效劳。他有机会如实地研究过这种动物。1772年,他在伊尔库茨克得以在总督德布里尔先生的家中,发现了两头公牦牛和数头母牦牛,它们是由一名归附了中国的蒙古头人于3年前奉献给总督的。母牦牛刚刚生下了两只小牛犊。应这名学者的要求,总督令人宰杀了一头公牦牛,帕拉斯对它作了解剖。他的研究结果和释文都刊布于《彼得堡皇家科学院论丛》中(后又补充了新释),1777年号(出版于1780年),第2期,第737—257页,以《对马尾水牛的记述》为题刊行,附有实物图片(帕拉斯认为,由克默兰提供的图片很糟)。帕拉斯在仔细地描述了其标本(约长为2.25米)之后,又重新研究和讨论了其前人的记述,如克默兰、比丰、埃利安、马可·波罗、鲁布鲁克、孔蒂、伊德斯、威特松、贝尔尼埃、斯特瓦尔等人。他认为所有这些作家们论述的都是同一种动物,这就是在《藏文辞汇》中以其藏文名称yak(牦牛)而命名的那种动物牦牛。但最通用的还不是该词,帕拉斯保留了“马尾水牛”一名。他确实将这种动物作为“水牛”,驳斥了比丰刚刚把它分为野牛类的做法。据帕拉斯认为,这一错误是由于比丰作为其分类基础的克默兰那些质量不佳的图片和不太完整的描述而造成的。帕拉斯认为西藏的野牛就是克默兰的奶牛,即出现在印度并被移殖到小亚细亚与南欧的水牛的共同始祖,所有这些牲畜都是我们普通牛的近亲同类。他研究了这批动物的那些一般都要被提到的特征(它们的呼噜声、面对红色或其他强烈颜色的暴虐性情),论述了它们的尾巴及其用途(我们顺便指出,中国人使用的白色牛尾,在把它们被染成红色之后制成他们夏帽上的缨子。我们一直到19世纪的百科全书和辞书中,都不断发现这些资料,它明显是以这篇论文为基础的)。他介绍了中国人为称呼这些牛而使用的“洗牛”一词,因为这些牛非常害怕炎热。当天气酷热时,它们一旦遇到水就会纵身跳入水中洗澡。最后,他诠释性地概括了一下人们在他之前对于这一问题的全部所知,从中加入了不少个人的看法以及他在伊尔库茨克搜集的资料。
在有关蒙古人和卡尔梅人的牛之问题上,帕拉斯介绍说:“哈依努克或喀依努克牛,在我们的所有卡尔梅克人中部很著名,经常在他们那论述殡葬仪轨的圣书中重复提到它们。但他们的巫师中最为贤明者,甚至是那些生活在西藏与西伯利亚之间大漠中的人,都向我断言说,人们毫无分别地使用哈依努克或萨尔努克的名称,分别指这种牲畜的大小种类。第1类是西藏的普通种类。第2类则由于蒙古不太适宜的气候,而使它们从那种大个头上蜕化了。人们只会偶然地发现它们的尾巴根,身体的其他部分光秃秃的和没有长毛。因此,所有卡尔梅克人都认为西藏牦牛的大品种(无论是野生的还是驯养的)与在阿斯特拉罕饲养的波斯短毛牛,仅在其皮毛方面有差异,它的毛如同我们的小品种一样丰满。”对于斯特瓦尔书中的一条记载(也就是由波格尔提供的有关他于不丹和西藏的旅行中获得的资料)以及西藏人对其牦牛的宗教般崇敬的态度,帕拉斯记载说,这一切与他从“热衷于西藏迷信”(指藏传佛教)的蒙古人中,以及“通过他们的宗教书籍”所获得的资料相吻合。最后,据为他提供资料的西蒙古人认为,阿尔泰大山脉中有一些在蒙古文中叫作苏贡的野水牛。但帕拉斯认为,这些野水牛(根据记载来看肯定是牦牛)事实上派生自“那些被喇嘛和被开除教门的卑懦之徒,在博格达神山附近与其他牲畜同时使用的家畜,博格达山位于阿尔泰大山脉的中央。世人出于宗教的原因而向该山的山神奉献畜群”,因为据卡尔梅克人认为,马尾水牛在一般情况下,在这些地区均不以野生状态生活。
总而言之,帕拉斯最终把这两类牛结合起来了,这就是说他把北部鞑靼地区的奶牛与南部的蝇拂尾牛结合起来了,并辨认出了它们的土著名称。西藏野牛的亚种是牦牛,饲养的牛即由此而出。从埃利安的“食草动物”到他自己的“马尾水牛”的标本,这是结合了所有资料并在对此作出纠正时简化了其分类。
大家在他选择“马尾水牛”一名,以指克默兰不久以前称为“打呼噜的奶牛”、“鞑靼奶牛”以及当地土著人称之为萨尔鲁克、喀伊努克、苏贡、不花……的名称问题上,可以发现,牦牛那极其漂亮的尾巴明显使人联想到马尾,在所有的观察家们笔下都会出现这种比较。但在俄罗斯生活了许多年的帕拉斯所采用的名称之来源,也可能是一个典型的俄文词boun-tchouk。虽然该词也不是斯拉夫语,而可能是突厥语起源,却很早就已传入俄文词汇中了。据达尔的俄文辞典解释,bountchouk恰恰是指“一匹马或一头印度牛的尾巴,挂在一个带装饰的矛杆上。它在土耳其建立正规军之前,曾被用作帕夏的等级标志(由此而起源了一句俗词,拥有1、2、3个尾巴的帕夏代表着他指挥的军队数目)”。同一个词也指乌克兰哥萨克人首领的指挥棒。在帕拉斯时代,也肯定是他首次涉及这种物品和动物时,听到的人们所讲的一个词。他直接用法文写作“马尾”,而他清楚地知道英国人称之为cowtail,因为他曾读过斯特瓦尔的文章和英国作家们所写的著作。
帕拉斯在讲到希望一名自然学家旅行者,通过印度进入西藏并向我们提供有关西藏牦牛的确切资料时,结束了其论文。直到那时为止,正是大家在牦牛的科学观察方面失误最多的时候,它仅仅是以保存在伦敦的博物馆中的两个很漂亮的牦牛尾的形状,而出现在欧洲的首都。其一为黑色,约有1.50米长;另一个完全是白色,足有2米长。但自然学家们尚没有得到动物本身的标本。不过这种现象不会再持续多久了,萨米埃尔·端纳很快就成功地在西藏本地得到了牦牛。
事实上,于1783年又继续了波格尔出使扎什喇嘛的使命(在此期间,扎什喇嘛和波格尔2人都已去世。扎什喇嘛刚刚转世,这次出使是为了与他建立关系而组织的)。萨米埃尔·端纳经不丹进入了西藏。从我们的辞典来看,先在英文中和后在法文辞汇中采纳yak一词来指牦牛,正是出自这次旅行。图尔纳不仅随心所欲地研究并耐心地描述了不丹北部的这些牦牛(我们可以参阅其书第185页及以下,因为于此引证这一段文字太冗长了),搜集了大家所知道的西藏本地有关牦牛的一切资料。他从那里带回了两头牦牛以送给英格兰的瓦伦·哈斯丁(因而不会早于1785年,这是哈斯丁返回英格兰的时间)。两头牦牛中的一头活着到达了大不列颠(它于旅途中也用角挑刺了关闭在它附近船舱中的一匹马)。它经过一段倦怠和麻木迟钝之后,又恢复了健康和精力,生育了许多牛犊(可能是通过与英国或印度奶牛的杂交),所有的公犊都无后裔而死去,而其中的一头母犊却与印度公牛生了一头牛犊。这头牦牛有幸成为著名英国动物画家乔治·斯图卜的模特儿。他画的那幅画后来被雕版,用于1800年出版的端纳书的英文版和法文版的插图(见上文所引出使记)。
因此,这就是牦牛。因为大家现在都这样称呼它,在欧洲被正确地定名、为人所知并有骨有肉地被引入到那里。对于其生活习惯和经济价值,大家仅知道某些基本要素。越来越多的旅行家们都描述了它:吉尔巴特里克于1793年在尼泊尔,雅克蒙于1830年在喜马拉雅山,古伯察神父于1844年在西藏提到了牦牛。它也被收进了巴尔富尔1857年的《印度和东亚及南亚百科全书》的第1版中,其中罗列了有关牦牛的不同名称,以及在西藏和喜马拉雅地区的杂交品种的许多细节。大家都争相进口其标本。帕拉斯于其1811年的《俄罗斯——亚洲动物志》中再次论述了牦牛问题(第1卷,第248~249页),并称它为“食草野牛”,而利纳则已经称它为“打呼噜的野牛”了,这些名称都得以延存下来。帕拉斯从1811年起,就已经指出有人建议在莫斯科的驯化园中引入这一品种。在英国,牦牛在克诺斯利的德尔比的动物园中,占据着一席之地。在法国,古韦耶于1804年就抱怨自己甚至没有一副牦牛骨架,人们在长时间内只能满足于一只用草装起来的牦牛皮的标本。巴黎自然史博物馆的馆长们,在他们那“对旅行家们的指令”中,就要求为他们提供一头活牦牛。这一消息被法国驻上海的领事敏体尼知道了,此人便花费巨资和历尽千辛万苦,从西藏把12头公母牦牛(4头长角的白牦牛,4头没有角的白牦牛,4头没有角的黑牦牛)运往上海,然后又亲自把它们装船押送到法国,此行由许多善于照顾牦牛的中国人陪同。1854年4月初,驻华领事和牦牛都进入了巴黎植物园,这一事件引起了巴黎人的极大好奇。在儒略·罗斯坦的一本小画册(《植物园》,1855年),以及在1854年10月的《风景画报》中都作了报导(后者还提供了生活于畜栏中的牦牛群的插图)。“植物园中的中国牛”使许多爱看热闹的人如同潮水一般涌来。中国人后来离开了,只有牦牛留下了。大家建议不仅要对牦牛进行研究,而且还要驯养它们,并设法让它们繁殖。在1854年间,几对牦牛被分配给汝拉山、阿尔卑斯山和奥弗涅山地区的牧人。
牦牛被运到了欧洲,我们的历史也就到此结束了。我还将简单地提一下各种辞书的记载,以补充这部历史,并揭示“牦牛”(yak)一词传入我们辞汇中的过程。人们对于在法国科学院的辞典第4和第5版(1762和1798年)中,以及在法文和拉丁文的《通用辞典》(一般通称为《特雷夫辞典》,1771年版)中还没有发现该词,不会不感到惊奇。相反,这后一部辞典使我们感到奇惊的是,在“牛”一辞条下描述了“印度的一种野牛,极其肥大。有人声称,当它们的牛尾被夹在一棵大树附近时,它就会停留于那里,而不是以丢失几根尾毛的损失忍受耻辱”。这似乎是直接出自6世纪的科斯麻·印迪科普洛斯特的论述。
各种辞典都始终严重落后于各种辞汇的实际用法。但我们很难解释yak一词出现在1878年的利特勒的著作中,而在法国科学院的辞典的第6版和第7版(1835、1878年)中却付阙如,仅仅出现于1935年的第8版中。
1878年的利特勒的书,为该词写了一个“完全独立的”条目;而《大百科全书》(19世纪末,没有具体时间,但晚于其中提到的普热瓦尔斯基的西藏游记)则将它置于“牛”的小标题之下。它为牦牛绘了一幅图(“牦牛,打呼噜的牛”)并将之归于“食草属”动物一类。拉露斯夫辞典(19世纪末,未标注时间)综述了埃利安、帕拉斯、克默兰等人的资料,以及敏体尼的牦牛群到达法国的盛况。它的资料似乎取自帕拉斯或一篇对帕拉斯论著的述要。所以,尽管《罗伯尔辞典》将法国借鉴yak一词的时代追溯到1791年,但我们还可以证明该词于1730年就出现在意大利文中,于1780年又由帕拉斯提到。帕拉斯取自1759年的一部著作,但它仅仅于19世纪下半叶才进入我们法国的辞典。
同样,这个藏文词yak于1880—1882年间进入了达尔的俄文辞典中,虽然在对它作的定义中出现了某种犹豫。我确实发现其中对yak一词的解释为:“克什米尔的牛或奶牛,长有马尾,又叫koutass。”koutass一词的第1个辞义是“带流苏的绳子”,第2个辞义是“长马尾的印度牛,牦牛、萨尔鲁克、打呼噜的野牛”(该词同样还有其他会使人联想到装饰物的意义)。对于Sarlyk一词(肯定就是古伯察神父所说的Sarligues),我们发现了这样的解释:“西伯利亚的Sarlyk。指蒙古或西藏的奶牛,也就是牦牛koutass或野牛或瘤牛。”
对于其他的解释,我们在这些定义中还应该指出,牦牛的栖身地是克什米尔。同样我们上文引证的《大百科全书》指出,牦牛在同一时代生活在“西藏或拉达克的山区、雅鲁藏布江流域和喀喇和林的山坡山”。其中同样还指出了“一个栖息在更靠北部和西藏山脉西部的种类”。普热瓦尔斯基称之为“亚食草动物”,因为它们不像其他牦牛那样打呼噜。所有这一切都似乎在规避开波格尔和端纳有关不丹与其附近的西藏地区,以及由端纳将这种动物送往英国的资料不谈。同时对已由其他旅行家指出的青海湖一带的牦牛也保持沉默。
我还可以提出另外一种看法,它涉及从最早的时代起引证的所有文献,触及到了使用牦牛尾做蝇拂等问题。仅有一人(埃利安)指出了使用黑色牦牛尾作假发,所有人都提到了整个东方从事蝇拂的大宗贸易习惯。其中有数人(孔蒂、科斯麻)还叙述了这种牦牛尾挂在长矛和军旗上,以作为尊严、权力等象征的用途,贝尔纳和其他人介绍了牦牛尾装饰马匹和大象的例证,帕拉斯以及继他之后的许多人,都曾写道中国人把牦牛尾染成红色以装饰其顶戴的情形。实际上,他们之中的任何人都未注意到,在宗教的象征物以及印度或佛教的仪轨中,使用蝇拂或将之作为王权象征(这就是指蝇拂的梵文词tsamar的意义之一)的例证,在维克多·雅克蒙于1830年提到这种用途(他于喜马拉雅山的卡纳瓦尔发现了一尊拥有12颗头的供像,在一次节日期间被推出来举行游像仪式,其顶部伸出了由数根牦牛尾组成的一个特大的流苏。另外两个人则以白色牦牛尾不停地为供像掸尘)。这在稍后不久,又成了民族学家以及那些研究宗教或东方艺术中的象征论者们,应从事的研究了。
在我们法国使用指牦牛一词的历史,要从“食草动物”引入的藏文词yak开始,中间经过了“打呼噜的牦牛”和“马尾水牛”等名称。它在逻辑上与它所反映的旅行史,是同时发展的。同一篇调查可能会引起在波斯文、突厥文、蒙古文、汉文诸领域的某些人的好奇,这些领域肯定值得作这种探讨。
(原载巴黎1976年出版的《畜牧学志》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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