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华商航运企业的龙头老大,招商局在1930年后的规模是巨大的,即使与当时沿江、沿海的几家主要的外资航运企业相比,也毫不逊色。从表1不难看出,单以长江航线论,招商局无论是船只数量还是吨位,与其他几家主要的外资航运企业相比,不相上下。
表1 1924—1936年间太古、怡和、日清、招商局长江航线所配轮船吨位[3]
然而,巨大的规模并不能掩盖招商局当时所面临的重重困难。这些困难主要有二:一是设施陈旧,尤其是船只的老化;二是其过于庞大的债务及利息负担。
对招商局过于陈旧的船只,当时人们是这样描述的:
……凡在海上有一些旅行经验的人,就切身的阅历而论,便都能道其梗概。据熟悉内幕的人说,最荒唐的是那些早过了保险期限的老船,还在那里行驶。船壳上发现罅漏时,便师荷兰童子障堤的故事,用装洋灰的木桶来堵塞。有一位朋友说,我搭招商船的时候,先得问明白有几只洋灰桶,一两只不打紧,要是六七只的话,我就决意不搭了……[4]
表2 1929年招商局所保有的轮船及各自参数(截至1929年10月10日)[注]
续表
说明:1. 原表中的船价为银两,按银本位币1元=上海银两0.715折算为国币元。2. 关于船只的数量,其他资料有不同说法。按1947年《国营招商局七十五周年纪念刊》,1929年之后,1930年,“新昌轮沉没,广大轮停航。”1932年,“向挪威商购进海祥、海瑞两轮”。如果1929年共有27艘船,那么1932年应有27艘船,但《纪念刊》中提到,“后以接收之江海轮共计二十六艘”。而刘鸿记账房档案08 033卷中1932年12月31日《招商局财产目录》中船舶项共25艘,与赵兰亭表格相比,少了“江永”“飞鲸”两轮。
虽是戏语,也足见船只破旧是人们对招商局的普遍印象。1929年,孔祥熙欲请刘鸿生出任招商局总办,虽然此事后因时局关系一度搁置,但当时刘鸿生已经在为出任总办做种种准备工作,包括与林允方、卢作孚、陈仲舒等造船及航运业人士书信往来,咨询磋商,寻求整理对策。在这些往来函件中,我们看到一份1929年10月由赵兰亭发给刘鸿生的信函,建议刘鸿生对“船身年岁及坚固与否,并用煤之多寡,咸应详细考察”,[6]颇有价值的是,在这封函件里附了一份详细的招商局船只技术参数的清单(见表2)。这份清单也使我们可以从中窥得当时招商局船只状况之一斑:船只数量众多,但船龄老、煤耗量大、速度低。就船龄来说,当时招商局虽然有27艘船,但平均船龄达32.9年,而平均速度只有10.68海里。与同期的外资航运企业船只相比,招商局的高龄船只占比明显偏大(见表3)。需要注意的是,在表3的对比中,我们看到,船龄偏老不只是招商局一家的问题,而是20世纪30年代初华资航运公司的普遍问题。
表3 1935年在中国水域航行不同船龄段船舶吨位及占比情况
说明:日本、英国、中国数字为1935年,来自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61页。招商局数字整理自表2。
虽然船龄如此之老,但招商局在1929之后,1933年利用庚款购置新船之前,也只是在1932年春,向挪威商购进海祥、海瑞两轮。并且这两艘船均是建于1918年的旧轮。1932年购入两轮时,船龄均已达14年。对于购入旧船的买卖是否划算的问题,作为造船业的业内人士的林允方[7]在1929年给刘鸿生的函件中是这样写的:
至拟购用旧轮补充之议,弟为局外人未知招商局各航线之收入支出如何,无可置词。然此尚非急务,即阁下若一旦接事,对于此事亦应慎重计划,以期万无一失。盖旧船于十年至十二年间者,如有劳合氏之验单尚可将就再用十年或十五年,但必须修改后方能适用,则于购轮款外,有须一笔修费。且旧轮每年或须大修,方能应用。在修理期中,船又不能航行,又须多受一项损失,故购买旧船未必定能相宜。阁下如实有意经营此项事业者,望勿俟其亏空过深,且虑政局一有变化以后,对于职工更动问题,又多纠纷矣。[8]
显然,购置旧船,每年会有一笔维修费,甚至大修,并不划算。但在1936年刘鸿生卸任之前,除了1933年庚款添置新船的举措之外,并无其他购置新船举措,尽管在给宋子文的函件中,刘鸿生自己也认为:“有些旧船由于维修与运转的成本过高,已经无法盈利。”[9]1933年,江天、江裕、广利三轮以残旧停航;广济轮日久失修,峨嵋轮触礁损坏,亦一并停航。招商局应对的办法是“另租原安、安兴、普安、无恙、海上、龙山等轮,以资补充”。[10]其中的缘由是因为,除了船龄老化,资金不足是招商局当时面临的另一重大难题。(www.zuozong.com)
20世纪30年代招商局资金的困难在《招商局七十五周年纪念刊》的《本局债务清偿记》和《本局编年记事》有大量详细记述,这里不作过度铺陈,但举一例,截至1934年5月底,招商局已清偿的银行钱庄本息计1351049.01元,除了恒润钱庄的8391.61元是通过水脚券偿还外,其余都是通过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偿还的;未清欠款本息合计则达2430757.18元。[11]
对于这样的财政困难,招商局希望从国民政府获得支持,一次又一次给交通部、全国经济委员会等递交报告,请求拨付资金。先是1933年下半年,招商局给全国经济委员会递交报告,要求提供1500万元资本,用于付还汇丰银行债款、重建码头栈房和新股票抵付旧股票等项,其中200万元用于新江轮及拖驳船营造。[12]这份报告应当写于1933年8月7日庚款购船合同草签之后,因为在报告里已经明确提到用庚款购新江轮,但事后的发展,除了庚款购新江轮之外,其他的资金要求均没有下文。1934年年初,刘鸿生再次给宋子文递交报告,申请700万元的紧急资金援助,其中300万元用于偿付旧债,100万元用于购置轮船与驳船,同样,并没有看到宋子文对这一申请的响应。有趣的是,这份给宋子文的报告还有一份草稿,草稿与正稿的唯一差别是申请的钱款数量,草稿中要求的数字更高,为1000万元。[13]大概是刘鸿生自己也觉得宋子文不可能给予这么多的资金支持,而主动降低了钱款要求。
1935年,刘鸿生又一次提交折呈,要求国民政府为招商局提供 2277.5 万元建设费用,其中1665万元用于扩充航线,添加船只。并认为这些钱款“系本局目前最低限度之建设费用,万不可少,否则业务前途仍难有发展之望也”,[14]这一提议同样也没有得到下文。
反观国民政府对于招商局这样的资金援助请求一直没有响应,其原因分析起来,一方面财政收入降低,另一方面财政支出不减,甚至提高。财政收入降低的原因有二:一是1929年开始的世界经济萧条,在30年代初期波及中国,导致物价低落,银价提高,国际贸易受之影响,关税收入因此短绌。二是1931年开始的“九·一八事变”及“一·二八淞沪抗战”,不仅使得国民政府失去了东北三省的国土,更因猖獗的华北走私活动,导致其1935年关税收入每周损失200万元之巨。与此同时,财政支出却并没有减少,一方面是因为日本侵华战争导致国民政府军费开支居高不下,另一方面1931年上半年至次年初华中连续发生大水,使得国民政府财政开支巨大。
图1 1928—1936年国民政府中央财政收支图
国民政府在财政上的困难可以从图1的财政收支对比中窥得一二。
1929—1936年,中央财政一直处于赤字状态,受1931年削减军费及1932年整理内债的影响,这两年赤字规模才有所减小,但1933年之后,经济危机的影响及关税锐减的影响显现,赤字一路攀升。对于这一时期的中央财政,孔祥熙在1936年的报告中称,1933年以来,国民政府在财政上所遭遇的困难,“于近代史中得未所有”。[15]在这样的政治与经济环境中,要想中央财政拿出钱来支援招商局的重组,的确显得镜花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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