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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研究的多维视野,促进学科发展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显然,这里的“文学”其实是人文学科之意。虽经过数次政局变迁和教育改革,这种设计仍然延续下来,直到现在,“外国文学”仍然是中国所有高校中文系文学类课程中仅次于“中国文学史”的主干课程。在以英国文学门为首的诸外国文学门当中,“中国文学”课程是仅次于各国语言课程的重头戏,甚至大幅超过了“英国文学史”等相应语种文学史的课时。“外国文学”作为一个学科名首次出现在1906年。

外国文学研究的多维视野,促进学科发展

温华[1]

外国文学”的学术史梳理应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学科、学人、著述。近年来,外国文学界对于学人和著述的研究渐渐出现,但有关学科的研究却非常稀少。也许因为这一领域涉及教育制度、历史变迁等诸多文学之外的事件与材料,头绪繁多,难于把握。但是,探讨本学科在制度层面是如何形成、发展、变迁的过程无论如何都不能被省略。因此,本文通过对清末民初直到1980年代大学相关课程的考察,试图寻找出本学科发展的清晰轨迹。在梳理中,描述“外国文学”如何进入大学课堂并怎么处理与“中国文学”的关系;“外国文学”的概念如何随着大学课程设置的变迁而改变;分别处于中文系和外文系的系科分类之下的两种“外国文学”的存在方式如何影响了这一学科的发展。

一、课程表上的“外国文学”:学科概念期

限于资料匮乏,“外国文学”这一概念在中国出现的确切时间不得而知。不过我们可以从“中国文学”概念的出现侧面推定出来。狭义的或者说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概念原本即是由西方舶来,指称的是包括“史诗、戏剧、诗、小说”在内的传达民族精神艺术形式。晚清的知识界在最初接触外国文学作品时,曾经以中国传统的“大文学”观念去衡量对方[2],但很快就接受了“他者”的评价标准,以之重新认识自己的文学传统。“中国”的“文学”就在此时由大学教育与一系列配套装置生产出来。[3]与此同时,“外国文学”这一概念也就随之出现。

京师大学堂创办之初,在章程中将功课分为七科,文学科列为第二,其中又分七目,包括经学、史学、理学、诸子学、掌故学、词章学、外国语言文字学。显然,这里的“文学”其实是人文学科之意。[4]这些科目在当时并非独立组织形态的系科,而且还未及实施便遭废止。1903年的《奏定大学堂章程》进一步对分科做出规定:经学从文学科中独立出去,成为一科,文学科大学包括中国文学门和英法俄德日各国文学门。经学、文学两科,恰是章程制定者张之洞“最得意之作也”[5],相对而言,这种安排显然更加“科学”,更符合现代大学的系科划分。尤其将“中国文学”一门单列出来,表明来自西方的“文学”概念已经改变了制定者们的传统观念。“文学”已经不再是从前那种涵盖经史子集的宽广学问,其概念的外延大大缩小。章程详细列出了诸文学门的课程安排,其中深意颇耐人寻味。中国文学门在第二年和第三年要上一个钟点和两个钟点的“西国文学史”,而英法俄诸门则在语言与该国文学史的学习之外,在三个学年当中分别学习三、三、五个钟点的“中国文学”课程。[6]

中国文学门

英国文学门

先来看中国文学门的课程安排。尽管我们无法考察到当年的京师大学堂是否老老实实地“照章办事”,因而无法考察新式文学教育的具体实施过程及效果。但仅从纸面上即可看出,章程制定者“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路非常明确。对外国文学学科来说,这份课程表影响最大之处是在本国文学门的课程里安排了“西国文学史”。虽经过数次政局变迁和教育改革,这种设计仍然延续下来,直到现在,“外国文学”仍然是中国所有高校中文系文学类课程中仅次于“中国文学史”的主干课程。张之洞制定本章程的主要参照系就是英、美、日的著名大学,但英美大学却并无类似的课程设计[7],在这份章程的前身《钦定大学堂章程》中,也没有出现类似的安排。根据当时东京大学的课程安排可以判断,张之洞很可能参考了日本大学文学科的课程设置[8],在中国文学门中为“西国文学”留下了一席之地。章程并未对此举做出解释,联系时代背景则不难揣测之。20世纪初年,“西国”的器物制度,甚至包括我们一直不以为意的文学作品,都变成了标准与典范,不可不察,不可不学。尽管张之洞内心深处并不真以“西国文学”为然,而且事实上这门课程也只是虚设,但它毕竟显示了“老大帝国”谦虚的态度,这个曾经的文学(这里的文学还是中国传统的“大文学”概念)大国已不再坚守最后一点文化优越感

进一步推敲这份课程表,会发现对西方的学习更多地表现在语言层面,“外国语文”乃中国文学门分量最重的课程,远远超过其他任何一门,而“西国文学史”在本门的课程中所占课时比例很少,还不及“外国科学史”。除此之外占据全部课程四分之三比例的,仍然是中国传统“文学”范围内的学问:说文学、音韵学、周秦至今文章名家、四库集部提要……很显然,这份章程虽然以西国大学的学科划分和课程设置为参照,却还是一株中西合璧的嫁接植物。它不但将传承“中学”的“经学科”做为文科大学之首,就是在西方“文学”概念和新式教育的共同产物——中国文学门当中,也仍然保留了传统文学教育的大部分内容和主要形式。在课程表后面,章程对研究文学的要义做出了详细指导,字里行间泄露出作者内心对传统“文学”观念的坚守。[9]

再看英国文学门的课程安排,会发现一个有趣的对应。在以英国文学门为首的诸外国文学门当中,“中国文学”课程是仅次于各国语言课程的重头戏,甚至大幅超过了“英国文学史”等相应语种文学史的课时。在外文系强调中国文学教育固然十分正确而且极有远见,但同时也明显见出“外国文学”在当时的不被重视。综上可知,在20世纪初中国的大学课程设计里,“西国文学”还是“中国文学”一个必要但并不重要的参照,“西国文学史”作为中国文学门的一门课程,还无法与其他课程——传统词章之学的规模相比;与此同时,英、法、俄、德诸国文学门虽然共同组成了外国文学领域的最初版图,但具体课程仍以语言为主,并不具备真正的学科地位。

“外国文学”作为一个学科名首次出现在1906年。是年,王国维在《奏定经学科大学文学科大学章程书后》中建议:“文学科大学之各科为五:一、经学科,二、理学科,三、史学科,四、国文学科,五、外国文学科(此科可先置英德法三国,以后再及各国)。”随后,他又建议中国文学科科目应为:“一、哲学概论,二、中国哲学史,三、西洋哲学史,四、中国文学史,五、西洋文学史,六、心理学,七、名学,八、美学,九、中国史,十、教育学,十一、外国文。”外国文学科科目则几乎与此完全相同,继承了《奏定大学堂章程》“中西兼修”的思路。这一建议在1913年的《教育部公布大学规程》中得到体现。文学门中的八类学科,除“言语学类”之外,无论是“国文学类”(这里的“类”相当于系)还是外国文学类(包括梵文学、英文学、法文学、德文学、俄文学、意大利文学),都要学习“希腊罗马文学史”、“近世欧洲文学史”、“中国文学史”这三门课程。“国文学类”和“英文学类”的具体课程如下:

国文学类:(1)文学研究法,(2)说文解字及音韵学,(3)尔雅学,(4)词章学,(5)中国文学史,(6)中国史,(7)希腊罗马文学史,(8)近世欧洲文学史,(9)言语学概论,(10)哲学概论,(11)美学概论,(12)论理学概论,(13)世界史。

英文学类:(1)英国文学,(2)英国文学史,(3)英国史,(4)文学概论,(5)中国文学史,(6)希腊文学史,(7)罗马文学史,(8)近世欧洲文学史,(9)言语学概论,(10)哲学概论,(11)美学概论。[10]

在这份规程当中,“外国文学科”之“外国”的范围已经由“英法德俄日”扩大到了“意大利”和“印度”,并不局限于西方国家;国文学类的外国文学史课程按时段做出了更具体的划分,当然内容仍然局限于“西方”;各外国文学类的课程也较《章程》更为详细完备,而且在文学史之外还出现了“英国文学”、“法国文学”这样的课程。如此设计让人不禁要问:这类课程与文学史有什么区别呢?答案还要到国文学类的课程变化中去寻找。

上文提到,《奏定大学堂章程》所设中国文学门课程仍然以传统的词章之学为主,但这种以鉴赏、品评为主要方法的“文学”课程在《规程》中已经大大缩减——只保留了三门,而代之以各种“概论”和“史”。特别是“中国文学史”的出现,标志着传统文学研究形式——“文苑传”、“诗文评”在新式教育面前式微的开始。在日渐迅猛的西学大潮中,知识界文学观念的转变不断反映在教育体制改革和课程设置的更新当中。到了1918年,北大国文学门明确将课程分为“文学”和“文学史”两科,指出“其目的本截然不同,故教授方法不能不有所区别”,“文学”科旨在使学者研寻作文之妙用,增进其文学之技术,与传统词章之学的宗旨非常接近;而文学史的目的则在“使学者知各代文学之变迁及其派别”。[11]较早一些的《章程》与《规程》虽然并未明确提出两科的区分,但其中的线索也是一目了然。

了解了这一背景,便不难明白“英国文学”与“英国文学史”的区别。规程的制定者在大幅缩减传统“中国文学”课程的同时,却把传统的文学研究模式套用到“他者”身上,制造了一个与“英国文学史”不同的“英国文学”概念。不过,当时规程并未对这门课程的性质做出解释,从北大英国文学门后来的课程设置中可以看出,“英国文学”类课程包括“散文、诗、戏曲”等不同文体的作品细读,与“中国文学”课程性质相同。“英国文学”与“中国文学史”两门课程分别首次出现在外国文学系和中国文学系,这一现象颇具象征意味。一边是中国文学系采用了西方的文学研究和教育方式;另一边是在外国文学系设计使用了中国传统的文学研究模式。这说明前人在逐渐接受西方文学概念的同时,也曾试图用旧有的概念去消化西方文学。用“文学”和“文学史”两种方式研究外国文学,成为后来大学教育实践的一种基本模式。

在实践当中,设计者的思路到底得到了怎样的体现呢?从1898年到1910年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正式开学之前,甚至在分科大学“国文门”真正开办的最初几年,《章程》与《规程》中这些具体的课程设置并未得到完整的贯彻实施,“外国文学”作为一门学科仍然属于概念形成阶段,有名而无实。无论是“西国文学史”抑或“英国文学”,都依旧停留在纸面上,成为一种精心安排的“摆设”,这一摆设的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出来。在这个学科概念期,影响最大的一个设计就是中文系要教授外国文学史,这一设计在新中国得到延续,传承到了今天,培养了外国文学界一类特殊的学人。此外还要提到,当时中国文学门要学习的“外国文学”,范围只限于西国,与设计中的外国文学门所包括的领域明显不同。很显然,这门课程是作为中国文学的参照物而存在,因为当时只有带着西方标签的东西才能够成为中国传统变革的动力源泉,其欧洲中心主义的观念一览无余。这种课程内容上的限定乃文化语境使然,随着时代语境的变化,其内容也在不断变化。同时,正因为以欧洲为中心,这门课程的视野并不局限于一国一地,远较诸外国文学门的国别文学史课程宽广,后来的教育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

二、中文系和外文系的“外国文学”:学科形成期

外国文学课程真正付诸教育实践,从1914年辜鸿铭在北大英国文学门讲授“英文诗”开始,课程名称是“英国文学”。在课堂上,辜鸿铭以其特有的风格将英诗分为三类:国风、小雅和大雅,用中国概念去拆解英国文学作品。[12]由于其讲课不循常规,并未留下任何讲义和可供考察的资料,仅凭个别学生的回忆也无法对其教学做出进一步的判断。真正留下具体实证的教育实践开始于1917年9月,周作人为北大国文门讲授“欧洲文学史”课程。他在《知堂回想录》中记述了这一过程:“……蔡孑民来做北京大学校长,据说要大加改革,新加功课有希腊文学史和古英文,可以叫我担任。”[13]——如果周的回忆属实,可知在他之前中国文学系的“西国文学史”的确只是纸上空文。“课程上规定,我所担任的欧洲文学史是三单位,希腊罗马文学史三单位,计一星期只要上六小时的课,可是事先却须得预备六小时用的讲义”[14],此事有课程表为证,1917年11月29日的《北京大学日刊》登载《文科本科现行课程》显示,周作人为国文门一年级学生讲授“欧洲文学史”,为二年级讲授“19世纪欧洲文学史”,皆为三单位,与“中国古代文学史”、“文字学”等课程课时相同。不久后,英国文学门将周氏所开两门课程列为选修课。1920年,周作人又接受了北京女子高等师范的聘书,兼职讲授欧洲文学史。1924年,这门课程在北大停开,原因有三:首先是周作人致力于东方文学系的开设,其次源于本课程在国文系可有可无的地位,最后也并非不重要的是,随着1919年选科制的实施和诸外国文学系课程的完善,各系学生可以自由选修他系课程,中国文学系的“外国文学”类课程似乎显得缺少必要。当年国文系学生杨亮功曾在回忆录中如是说:“周所编的讲义既枯燥无味,讲起课来又不善言辞……因为我们并不重视此学科,所以不打算赶他。”[15]对于这门课,周作人自己这样评价:“这种功课其实是没有用的,我也没有能够讲得好”。[16]许多资料表明,在新文化运动的中心北京大学,“国故”仍然是国文系的主流,“外国文学”实属边缘。周作人最初坚持不教国文类的课程,其实别有怀抱,他的讲义《欧洲文学史》正是因为自成一家而被列为北大丛书之一,成为学术史上的名著。可在当时它却不被视为“学问”,逼得骨子里十分自信的周作人否定了自己的努力。

一门课程从有到无的变化固然有其偶然性和个体性,但考虑到北京大学在当时大学教育中的领军地位,便不能不说它代表了“外国文学”在中文系的惨淡命运和边缘地位,显示了张之洞设计思路在教育实践中的暂时失败。其实周作人的讲义明确体现了将“西国文学”作为“中国文学”参照的思路,配合他对于“新文学”的论述,对希腊文学进行了极为理想化的解读。可惜这一努力没能得到应有的教学效果,或者说当时还没能在“外国文学”学科建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从宏大视野到作品细读再转向国文教育,周作人教学实践的变化不仅出于他的个人选择,还反映出中文系“外国文学”定位的模糊和地位的尴尬,也间接反映了20年代学界对这一设置的态度。

问题在于,中文系的外国文学类课程真的没有独特性吗?

对比诸外国文学系的课程会发现,不同于国文系将课程分为“语言文字、文学和古籍整理”三组,当时北大的外文系实行纯粹的“文学教育”(民国大学外文系的普遍现象,直到新中国之后才有了改变)。下面是1925年英文系课程指导书列出的课程总目[17]

注:“中国文学史”是文学院各系的选修课,未列入表内。

不难看出,当年英文系奉行的是精英教育,文学类课程占据了绝对主导,即使是教授语言的“基本英文”也用文学作品作读物。此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包括“文学”和“文学史”在内的所有文学课程,都特别看重作品细读,注重探讨“技术”问题,并不强调历史线索的掌握。这样一来,中文系的“外国文学书选读”课程确实不具备多少独特性,而“欧洲文学史”所表现的宏观视野就显得十分必要,成为各外文系文学细部研究的有益补充。当时周作人的“欧洲文学史大纲”也确曾被列为文学各系的选修课,足见它并非“没有用”。如指导书所言,向各外文系选修文学史课程以获得对于外国文学的总体印象,毕竟难以实现。因此当周作人停开此课之后,英文系也开出了“欧洲古代文学”这样的课程来弥补。对于“外国文学”这一学科来说,总体视野显然是不可缺少的。因此,尽管周作人的课淡出了北大讲台和课表,这种课程模式仍然在后来得到了进一步实践。这一次的主角是清华大学。

三、两种“外国文学”课程的合流

1928年12月17日的《国立清华大学校刊》记录了中国文学系的发展计划,文中宣称该系的宗旨是“创造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文学”,为达到这宗旨,必须“一方面研究旧文学,一方面再参考外国的新文学”。之所以参考外国文学,是因为“传统已成历史,文学也在变动前进,生命既在求新,就时时要找新营养,参考外国文学就是找新营养。不但此也,外国文学经过时间磨炼,科学哲学的培养,图画、音乐雕刻等艺术的切磋琢磨,在内容及表现上都已是时代的产儿了。我们最少也是时代的追随者,对人家表现艺术的进步、结构技能的精巧、批评艺术的理论,最少也应当研究研究,与我们自己的东西比较一下。之后可以舍短取长,增进我们创造自己的文学的工具”。在这一宗旨指导下,中文系的课程“既注重研究中国各体文学,也注重外国文学各体的研究”。这种思路在教学中是如何体现的呢?1929—1930年度《清华大学一览》上的《大学本科学程一览》有详细记录:“第三年:西洋文学概要(外国语文学系课程),8,任选课;第四年:西洋文学专集研究(外国语文学系课程),4,任选课(后来都是必修课),希望本系学生选修之他系学科:现代西洋文学,4”[19],这几门课程加上“中国新文学研究”、“当代比较小说”,是当时清华大学中文系独有的特色课程。时任中文系主任的杨振声曾多次表达过课程设置背后的深意,鉴于当时各大学“中国文学与外国语文二系深沟高垒,旗帜分明”,杨振声与朱自清商定在清华中文系设置以上课程,期望有益于“新旧文学的贯通与中外文学的融会”。[20]他们对重新出现的外国文学课程做出很大调整,改变原有的授课模式,利用清华学生外文水平高的优势,并不在本系另设,而是让学生直接去外文系修习该系的专业课程“西洋文学概要”。其打通专业壁垒,融合中外的追求十分清晰。与此同时,西洋文学系也抱持几乎完全相同的宗旨,在注重作品细读的同时引入了西方文学研究的总体视野。

外文系主任王文显曾指出:“本系的方针是不分国家民族,将整个西方文学从古至今,看作是一个整体……在文学方面,则要求学生学习文学史和全部西方国家的文学。……中国学生学习西方文学,为的是了解西方精神,而西方精神是一个整体,并不是按国家分开的东西。”[21]在制定西洋文学系课程时,设计者坚持这样的原则:“本系课程之编制,本于二种原则,同时并用,其一则研究西洋文学之全体,一求一贯之博通,其二则专治一国之语言文字及文学,而为局部之深造,课程表中,如西洋文学概要及各时代文学史,皆属于全体之研究,包含所有西洋各国而为本系学生所必修者……”[22]具体的课程包括:“第二年:西洋文学概要,8,翟孟生;第三年:西洋文学史分期研究:(一)古代希腊罗马,4,吴宓,(二)中世,4,翟孟生,(三)文艺复兴时代,4,张歆海;第四年:西洋文学史分期研究:(四)18世纪,4,(五)19世纪,4。”其余为专集研究、文学各体研究、文学专题研究。将这份课程表与1925年北大英文系课程相对照,两者区别不言自明。那种以国别为区隔的学科壁垒在这里已经打破。“西洋文学概要”一课,内容广博,不仅包括西欧、北美文学,还兼及俄国、东欧,以及印度、波斯、日本等国文学,为学生提供广阔的视野和系统的世界文学知识。[23]

可见,清华外文系和中文系都意识到了学科划分造成的专业局限,为打破这种界限做出了积极的尝试。且不说这种方法是否得当,可以肯定它对外国文学和中国文学两学科的发展都有积极意义。此后,有一批大学效仿清华的模式,在中外文系实行文学课程互选。

1934年5月,中文系学生开会要求系主任朱自清将“西洋文学概要”取消,但是朱当时就认为“此事殊为难”,不久后中文系开会决定这门功课不能更动。相比之下,当有人批评朱本人讲授的“新文学研究”没有用时,他却“深以为然”。[24]这一细节特别形象地说明了学界接受“外国文学”和“新文学”的不同步伐。一门课程的增加与消失,并不简单地意味着学习内容的增加与减少,而是勾联着学科发展的进程与变化。不过十年工夫,外国文学课在中文系的地位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这变化代表着学界对于中文系讲授与研究外国文学合法性的承认。尽管西南联大时期有过短暂的变化,(外国文学课程不规定必修)不过复校之后,中文系又开出“世界文学史”一课,用中文讲授,读翻译的作品。[25]这种课程模式得到了继续。

1930—1940年代,针对中外文两系系科划分和学科之间的不协调,许多学者表达了各自的看法。叶公超主张改变原有模式,分立语言文字和文学两系。[26]闻一多也持相同意见,并且指出按国别而非学科性质来分类是“畸形的”[27]。他认为这与中国当时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意识直接相关。冯至提到,北大国文系民国十年前后设有英诗译读、西洋戏剧与小说一类的课程,后来这些被视为“不三不四”的课程消失了,“这结果是两种不同的意见所促成的:一种人认为在中文系讲授西洋文学课程是多余的不必要的;另一种人则以为或属需要,但本系里须加深研究的门类还多得很,这些一知半解的关于西洋文学的零星知识实在没有多大意义。反过来说,外文系之视中文系也不外乎这两种看法。”[28]这样的学科划分造成“二者只限制在狭窄的范围里,中文系学生的眼光永久不能扩大,而外语系只造就些能说外国话的中国人,与本国文化不生关系”。鉴于近年来两系间又有逐渐接近的趋势,冯至主张要利用这趋势做出制度改变,而且最关键是要解决文学语言分立之后的语言工具问题。上述讨论反映出学界对于“中国文学”与“外国文学”两学科认识的深化。“外国文学”这一概念本来即是因“中国文学”而产生,两者之间本应互相参照,无法截然分立,中文系的外国文学课和外文系的中国文学课程正是体现两者密切关系的设计,但是以西方现代大学制度为蓝本的系科划分没能为两学科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反而带来了阻隔。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成为学科发展的关键所在。

综上,作为当时高等教育的典范,北大、清华先后在中外文两系实施了不同方式的“外国文学”教育。两种“外国文学”课程的命运不尽相同。中文系的外国文学课程几经波折,开开停停,时而独立,时而依托外文系,最终还是顽强地生存下来,作为中国文学的参照被接受;外文系的文学课程则始终居于中心,无论是相对于语言课程还是中文系的类似课程,都拥有绝对的强势地位,从未受到质疑。北大早期的教育实践中,中文系的外国文学课从宏观视野出发,外文系则致力于作品细读;20年代末的清华开创了将两种外国文学课程合流的新趋势,进而引发了学界对中外文学系重新划分的讨论。就在这一过程当中,“外国文学”学科逐渐从课程表设计走向现实,从最初的局限于欧洲走向更广阔的“世界”,以国别为界限的两个学科之间虽然有“深沟高垒”,也曾在“创造时代新文学”的共同目标下尝试了沟通与合流。

四、新中国大学教育中的外国文学课程

在中国目前的外国文学研究者中,存在着两个阵营,一个由外语系培养,接受过某一语种的系统训练,对语言工具的掌握熟练自如;另一个来自中文系,拥有相对来说更为宏阔的视野,却受制于语言的短板。在具体的研究工作中,两类学者各有优势与劣势,难分高下。对于外国文学这一学科来说,最为理想的研究者应该同时具备深厚的中文和外语水平,两者不可偏废。近年来,随着学界的自觉意识不断增强,从前曾经存在的两个阵营之间的鸿沟与偏见正在渐渐走向弥合与消解。但是由于中文系和外文系的课程设计各有重心,理想的研究者还没有大批出现。当我们回顾历史,发现这种学科困局发端于它形成之初,又在1949年后和1980年代得到了极大强调。

1950年6月,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确定“高等教育无论在其内容、制度、方法各方面,都必须密切地配合国家的经济、政治、国防和文化的需要,必须很好地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首先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29]同年9月,教育部颁布了高校文、法、理、工学院的课程草案,各高校开始根据草案制定各系课程的改革计划。1952年院系调整后,全国高校普遍开始有计划地按专业培养各种专门人才,相应的课程调整基本完成。这里仍以北大为例:1951年9月,北大中文系通过了改革计划,指出“本系任务是培养学生充分掌握祖国语文的能力,掌握文学理论及文学史的基本知识,了解、整理、批判中国文化遗产的能力。培养学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文艺思想”。[30]

与此同时,在改革总原则的指导下,各高校外语系调整了教育重点,将培养语言能力作为中心,取消了很多文学类课程。草案中规定,外语系的任务是“培养学生熟练运用和翻译外国语文的能力,使成为翻译干部、外语师资及研究外国文学的人才”。[31]显然,为了“适应经济建设需要”这一总原则,无论中文系还是外文系,都不再将文学研究能力作为培养的重心。在1961年的高等学科文科教材编选计划会议出台的五年制英国语言文学专业教学方案中,列出了这样一些专业课程:

必修课:英语(1450学时),文学概论(70学时),语言学概论(40学时),英语语言理论(70学时),汉语(包括习作,110学时),英美历史和概况(70学时),中国文学史(70学时),欧洲文学史(70学时),英美文学史(100学时),英美文学作品选读(140学时),第二外国语(180学时),选修课:语言专题研究(70—150学时),文学专题研究(70—150学时)。

将这份教学方案与民国时代的课程表作一对比,可以看出,其中最明显的变化在于语言类课程的增加,其次是“中国文学史”变成必修课,(此前这门课在外文系一直可有可无,有时选修,有时必修,有时干脆没有)其余部分只是小修小补,仍然继续了从前那种“文学史”加“文学”的模式,但“文学史”所占比例有大幅增加。各大学教学安排贯彻了这种教学思路。华东师范大学1957级俄语专业教学计划显示:“俄语1964个学时、中国现代文学102个学时、苏联文学104个学时”。[32]同一时期的中文系课程又发生了什么变化呢?

最重要的变化,当属“中国新文学史”成为重点课程,其次是“世界文学史”成为必修课。20世纪30年代,“新文学”还在为合法地位勉力挣扎,西南联大的古文教授刘文典可以无情嘲讽沈从文,蔑视其主讲的“新文学”。但在新中国,“新文学”彻底地扬眉吐气。以华东师范大学和北京大学为例,北大的课时分配以“中国文学史”课时最多,“中国新文学史”与“世界文学史”课时基本相当。[33]对比华东师大1955、1956、1957级“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计划草案可知,三门课程在全部课程中所占比例已经比较固定:

中国古典文学总学时:408,外国文学总学时:96,苏联文学:120,现代中国文学:222。[34]

根据北大中文系1963年中国文学专业的教学计划,其中“中国文学史334学时、现代文学史101学时、欧洲文学史99学时、俄苏文学史74学时”。[35]上述安排无疑说明,在外文系文学课程缩减的同时,中文系的外国文学课程出现了大幅增加,远远超过了民国时代的相关课程的数量。北大中文系外国文学史课程的总学时数达173学时,是仅次于中国文学史课时比例的一门必修课。外国文学课程在中文系的地位显然已经至关重要、牢不可破,远非周作人任课时可比。即便是在注重中外文学融会的1930年代的清华大学,外国文学课程的重要性也难以相提并论。总体而言,中文系的外国文学类课程在1949年前的30多年里一直处于边缘,为什么在新中国得到了如此重视呢?

思考这个问题,不能不与“中国新文学史”课程及“中国现代文学”学科的崛起相联系。围绕“中国现代文学史”之于“新中国”建构的关系和作用,学界已经进行了充分而深入的讨论,目前基本达成共识,认为“中国现代文学”承载了塑造“新中国”形象,描述“新中国”历史的重任。那么,“外国文学史”课程重要性的提升是否也与新中国形象的建构存在关联呢?外国文学是推动中国现代文学生成的关键力量,也是现代文学建构过程中一直需要参照的资源,新中国在强调“新文学”之重要性的同时强化“外国文学”的学科力量,似乎也是理所当然。[36]但是,“外国文学”这一学科到底以怎样的方式、何种程度参与了“新中国”的宏大叙事,目前学界还没能展开深入的讨论。这应当是外国文学学术史研究中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

正如“现代文学”学科通过书写文学史来重塑新文学与新中国一样,为了配合教学需要,外国文学学科也在1964年完成了通用教材《欧洲文学史》的上部。这部教材与以往各种外国文学史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它在作家、作品的选择和评价中首次系统运用了“十七年”文学史写作的标准模式——阶级分析话语,并因此成为1980年代中期之前外国文学史写作的典范。但是这部教材还未及使用就遭遇“文革”,其真正发挥影响是在1970年代之后。从1949年到“文革”前的“十七年”里,各大学中文系的外国文学课并无固定统一教材,具体教学的实施也并不统一。一般来说,综合性大学中文系并不另设外国文学教研室,而是从外语系请各语种的外国文学学者来为学生授课,没有固定教材,像北大和复旦;师范大学中文系则成立自己的外国文学教研室,由本系老师授课,采用教师自编的讲义,像华东师范大学。[37]根据当年毕业生的回忆,具体教学中,“外国文学史”并未表现出“现代文学史”那样强烈的政治意味,文学性依然得到了一定的重视。

另一方面,由于外语系强调语言能力的培养,以矫正从前过于重视文学的偏差,民国时代的博雅教育让位于专业教育,客观上造成了学生文学素养的相对薄弱。

总体而言,在1949年以后的教育目标下,曾经出现于清华的两系“外国文学”合流的趋势没能进一步发展,中、外文两系的外国文学课程受重视程度出现了反转。随着文学的地位在外语系逐渐式微,原来的外国文学场出现了力量对比的变化。中文系培养的外国文学研究者逐渐增多,数量与外文系培养的研究者形成抗衡。

进入1980年代,外国文学学科划分并未出现重大调整,外国文学课程依然分属中、外文两系,但两系课程安排与1950、1960年代有所不同。相比之下,中文系“外国文学”课程没有明显变化,而外文系则进一步缩减了“文学”类课程。1979年4月,教育部下达外语学院、综合大学、高等师范英语专业教学计划,其中最重要的举措之一就是明确了三类院校外语专业不同的培养目标[38]

在三类院校中,只有综合大学明确培养“文学研究人员”,相对来说仍然保留了文学教育的传统,但是相关课程还是减少了许多。以北大为例,1982年西语系英文专业教学计划所示:必修课:汉语写作4,中国文学史6,欧洲文学史4,英国文学史及文学选读8,美国文学史及文学选读4,大一英语18,大二英语18,语法2,报刊选读2,散文与作文6,英汉互译4,二外12[39],与其他学校英文系相比,北大西语系的文学作品选读与文学史课程应当算是最多的,却还是远远不及语言类课程。

此后,外语专业又进一步被分为国际新闻、对外经贸、外事管理、对外汉语等方向。国家教委于1985年9月起开始修订《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目录》,其中将外语学科分为四大类:外国语言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专门用途外语类、语言学类。文学不再独立为一类,而是和语言合成一类。以英语语言文学为例,其课程包括:大学基础英语、高级英语、英语写作与修辞、翻译理论和技巧、英语语言理论基础、语言学概论、应用语言学导论、文学概论、欧洲文学简史、主要英语国家文学史及文学选读、英语国家概况、翻译模拟与实习、汉语、第二外国语等。

很显然,此时外语系文学课程的比例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低点。这样的设计满足了改革开放之初对大量外语人才的需求,但是也留下了一些隐患。外语专业学生不再学习中国文学史,失去了对传统文化应有的感性认识和价值认同,容易造就“替帝国主义承包文化倾销的高等华人”。[40]同时因为本科阶段文学课程的缺乏,造成外国文学专业研究生的“本科化”,下面所列北外和上外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表便可说明这一点[41]

不难看出,上述课程远没有三四十年代北大、清华外文系本科生的课程花样繁多,丰富多彩。因此,研究生阶段的恶补并不能完全解决基础薄弱的问题。其后果便是外语出身的研究者视野狭窄,理论素养欠缺,难以进行深入的学术研究,而更多地致力于作品译介。(www.zuozong.com)

另一方面,中文系则基本延续了50年代的课程设置,外国文学和中国文学课程的比例基本不变:

北大中文系1982年教学计划:学分数158,必修课120,限选课28,非限选课10,其中古代文学史16,现代文学史6,民间文学3,外国文学8,当代文学4,限选课中比较文学方面应修满2学分。[42](比较文学概论这门课在1996年改为必修,2学分。)

直到目前,各高校中文系的课程设置基本维持同样的“中外”比例,没有发生明显变化。

不可否认,在80年代,大学教育对于外国文学学科最大的影响就是文学类课程在外语系的进一步缩减。“外国文学”学科仍然通过两种教育模式存在于中文系和外文系,但两系培养的研究者各有欠缺,直接影响了外国文学研究的整体水平。

综上,自从外国文学这一学科建立以来,外国文学研究一直未能真正走出学习时代。这种状况与大学教育直接相关。外国文学课程分列于中、外文两系的教育模式在民国时代已经初步形成,中间虽有清华大学打通系科界限的尝试,但外文系文学主导的课程模式终因新中国教育目标的调整而改变,两种外国文学课程的合流亦因此中断。到1980年代,外文系的文学课程再度压缩,所培养的研究者既缺乏外国文学素养,中国文学素养也严重不足,难以将外国文学研究推向更高境界。另一方面,中文系培养的外国文学研究者虽然相对视野开阔,却缺少足够的语言工具,大部分依靠译本做研究,严格来说只能算是翻译文学研究,同样难以达到更高境界。虽然影响本学科研究水平的因素十分复杂,但教育的薄弱无疑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关于如何调整大学课程与学科设置,培养更优秀的研究者这一问题,1930年代学者们提出的设想值得再讨论,将文学与语言分立两系虽然困难重重,却不失为解决目前教育模式弊端的良方。

注解:

[1] 温华,文学博士,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2] 鸦片战争后,中国士大夫们承认西方政治制度与思想的先进,却普遍认为西方的文学远逊于中国。梁启勋曾说:“吾祖国之政治法律,虽多不如人,至于文学与理想,吾雅不欲以彼族加吾华胄也。”见《小说丛话》,载阿英编:《晚清文学丛钞·小说戏曲研究卷》,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324页。这里提到的“文学”,还是传统意义上的概念。王韬认为,“英国以天文、地理、电学、火学、气学、光学、化学、重学为实学,弗尚诗赋词章。”见王韬:《漫游随录》,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116页。“诗赋词章”,乃中国文人心目中“文学”的正统。林纾在其译作《斐洲烟水愁城录》(商务印书馆1905年版)的“序言”中,还在用传统的文学批评话语评价西方小说:“西人文体,何乃甚类我史迁也!”

[3] 相关论述见戴燕:《文学史的权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 《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见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87页。

[5] 参见王国维:《奏定经学科大学文学科大学章程书后》,载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卷,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7页。

[6] 参见《奏定大学堂章程》,载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573页。

[7] 以剑桥大学为例,其英语系在1919年才正式建立,当代英语文学作品才获得“合法”的身份。此前,只有希腊、拉丁文写成的古典文学作品能够成为研究对象和学习课程。无论1919年前后,异民族、异文化的文学研究都被划至相应的系科当中,与本国文学研究领域无涉。

[8] 三省堂书店1902年出版的吴汝伦《东游丛录》记载,东京大学“国文学科”及“汉学科”都开设“西国文学史”一课,属于选修性质的“随意科”。

[9] 参见《奏定大学堂章程》,载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588页。

[10] 参见《教育部公布大学规程》,载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645—646页。

[11] 《文科国文学门文学教授案》,见《北京大学日刊》,1918年5月2日。

[12] 罗家伦:《回忆辜鸿铭先生》,引自宋炳辉编:《辜鸿铭印象》,学林出版社1997年版,第138页。

[13] 周作人:《知堂回想录》(下),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340页。

[14] 周作人:《知堂回想录》(下),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426页。

[15] 杨亮功:《早期三十年的教学生活》,黄山书社2008年版,第21页。

[16] 周作人:《知堂回想录》(下),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466页。

[17] 见王学珍、郭建荣主编:《北京大学史料》中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32页。

[18] 录自原始档案,“林玉堂”即“林语堂”,下同。

[19] 齐家莹:《清华人文学科年谱》,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5页。本文只摘录了外国文学类课程。

[20] 齐家莹:《清华人文学科年谱》,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6页。

[21] 齐家莹:《清华人文学科年谱》,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06页。

[22] 齐家莹:《清华人文学科年谱》,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9页。

[23] 清华大学校史稿编写组编纂:《清华大学校史稿》,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33页。

[24] 参见朱自清:《朱自清全集》第九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292、408页。

[25] 清华大学校史稿编写组编纂:《清华大学校史稿》,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28、446页。

[26] 叶公超:《大学应分设语言文字与文学两系的建议》,载《独立评论》,第168号,1935年9月。

[27] 闻一多:《调整大学文学院中国文学外国语文学二系机构刍议》,载《闻一多全集》第二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37页。

[28] 冯至:《关于调整大学中文外文两系机构的一点意见》,载《冯至学术论著自选集》,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261页。

[29] 转引自李良佑、张日昇、刘犁编著:《中国英语教学史》,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420页。

[30] 参见杜勤、雎行严编:《北大学制沿革(1949—1998)》,北大教务处印,2000年。

[31] 转引自李良佑、张日昇、刘犁编著:《中国英语教学史》,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420页。

[32] 华东师范大学档案《华东师范大学各系1957级教学计划草案》。

[33] 杜勤、雎行严编:《北大学制沿革(1949—1998)》,北大教务处印。

[34] 华东师范大学档案《华东师范大学各系1955级教学计划草案》。

[35] 参见北京大学档案,案卷号3031964021。

[36] 中文系开设“外国文学”类课程,不仅是历史的延续,知识生产的意识形态需要使然,也是对苏联大学教育的模仿。当时中国高等教育制度主要学习苏联,而苏联高校本国文学系普遍设立“外国文学教研室”。

[37] 由于这段历史鲜有资料记载,笔者采访了数位当年就读于北大、复旦、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的学生,但因时隔久远,记忆并不十分准确。

[38] 参见李良佑、张日昇、刘犁编著:《中国英语教学史》,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428页。

[39] 北京大学档案,案卷号30382016。

[40] 闻一多:《调整大学文学院中国文学外国语文学二系机构刍议》,载《闻一多全集》第二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38页。

[41] 参见李良佑、张日升、刘犁编著:《中国英语教学史》,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496页。

[42] 见杜勤、雎行严编:《北大学制沿革(1949—1998)》,北大教务处印,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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