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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体系的演变,《金融学概论》书评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社会主义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与演变过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解放初期到1979年以前。我国长期沿用的是单一的、高度集中的国家金融机构体系。第三阶段,从1994年起,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及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并存的金融体系。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建,必须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相适应。

我国金融体系的演变,《金融学概论》书评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银行成立较晚,但金融事业的发展却源远流长。早在唐朝中叶就出现了兼营银钱保管业务的柜坊,并产生了我国最早的汇兑业务,使用的是一种叫“飞钱”的汇款票据。到宋朝已有专门经营银钱的“钱铺”。到明朝中叶,出现了专门从事钱币兑换业务,并兼作放款业务的“钱庄”。钱庄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比较典型的“银行”,或者说是中国民族资本银行的先驱。清朝末年又出现了主要从事汇兑和存放款业务的“票号”。

1845年,英国在香港、广州开设的丽如银行(后改称东方银行)分行,是外国资本在我国开设的第一家银行。1897年在上海设立的中国通商银行是我国第一家民族资本银行。它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近代银行业的兴起。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国民党政府和四大家族运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控制旧中国的金融事业,逐步建立并形成以“四行两局一库”为核心的官僚资本金融体系,即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和中央合作金库。

我国社会主义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与演变过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解放初期到1979年以前。我国长期沿用的是单一的、高度集中的国家金融机构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成为国家唯一的国家银行,包揽了几乎所有的银行业务,不仅掌管货币发行、代理财政金库和行使金融行政管理的职能,而且直接办理工商业存款、贷款、结算和汇兑等。另外,中国银行在1949年由人民政府接管后,1953年被政务院指定为国家的外汇专业银行,但随后也划归中国人民银行领导。这种“大一统”的金融体系,与当时实行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www.zuozong.com)

第二阶段,从1979~1993年,形成一种多元混合型的金融机构体系。从1979年开始,我国开始进行金融体制改革。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相继从中国人民银行脱离出来,单独建立自己的行政和业务系统。1980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也从财政部独立出来。1981年又成立了中国投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也先后成立或恢复。为了加强金融宏观控制,1983年,国家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领导和管理全国的金融事业,标志着我国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确立。1984年设立的中国工商银行,承担起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城镇储蓄业务。1987年我国第一家实行企业化经营、综合性的股份制银行——交通银行正式组成。地方性股份制银行如发展银行、城市合作银行等相继成立。同时,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也相继涌现,如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一些外资金融机构和中外合资银行也相继成立。经过十多年改革,我国基本上建立起了一个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专业银行为主体,各种金融机构并存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

第三阶段,从1994年起,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及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并存的金融体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1994年开始了新一轮改革进程。这一年,先后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使国家有关政策性金融业务从国家专业银行中分离出来,为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创造了条件。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建,必须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相适应。我国现代金融机构体系,应当是一个包括国有、股份、地方、合作以及私营在内的多层次、多元化和多样化的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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