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2017年,平果县被评为“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排名第84位,较2016年度前进两位)、“中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全国中小城市投资潜力百强县”,是全广西唯一被评上三个“百强”称号的县,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城市”等。成功创建了一批示范点,被国家民政部列入“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被国土部列为“采矿临时用地制度创新示范点”,被自治区农业厅评为“第三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等,其中“铝二次创业”标志性工程华磊新材料年产40万吨电解铝项目竣工投产,平果县GDP首次突破200亿元大关。
【金融机构情况】
1.银行业金融机构。2017年末,平果县设有平果县金融管理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平果县支行、百色银监分局平果办事处3家金融业监督部门,设有1家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果县支行,设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果县支行等4家国有商业银行,设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果县支行1家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以及广西平果农村合作银行和平果国民村镇银行有限公司2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银行业营业网点53个,营业网点覆盖各乡镇,从业人员641人。
2.保险业金融机构。2017年末,平果县设有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部湾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平果县支公司等19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从业人员514人。其中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有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部湾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平果县支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
3.其他金融机构。2017年末,平果县设有惠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为2.5亿元,贷款余额2.88亿元,从业人员86人;还设有证券业机构国海证券平果营业部1家,从业人员5人。
【金融运行情况】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平果县支行等金融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平果县各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稳增长措施,积极传达落实中央银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金融研究和分析工作,为货币政策调控提供决策参考,做好宏观审慎评估(MPA),引导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积极加强信贷政策管理,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和宣传培育,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确保平果县金融市场平稳运行。(www.zuozong.com)
【存款业务】2017年末,平果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38.78亿元,比年初增加9.69亿元,同比增长7.51%,其中住户存款余额94.95亿元,比年初增加8.79亿元,同比增长10.2%;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27.79亿元,比年初增加1.52亿元,同比增长5.78%。
【贷款业务】2017年末,平果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36.73亿元,比年初增加0.91亿元,同比增长0.67%。其中住户贷款余额64.07亿元,比年初增加1.95亿元,同比增长6.06%;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72.66亿元,比年初减少1.04亿元,同比下降1.41%。其中企业短期贷款余额32.05亿元,比年初减少4.88亿元,企业中长期贷款余额40.61亿元,比年初增加5.86亿元。
【中间业务】2017年,随着政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企业运营成本进一步降低,而随着科技的发展、移动支付越来越便捷,银行业支付业务受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新型结算支付工具冲击的影响,以及个人理财理念的变化、理财产品的多元化,银行业各项费用减免或费率下降,中间业务拓展难度增加,中间业务收入逐步萎缩。2017年,平果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中间业务收入0.38亿元,比2016年减少0.01亿元,同比下降2.56%。
【保险业务】2017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普通家庭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加上宣传力度的加大、借贷观念的转变、人身保险意识的增强以及保险品种设置的人性化,为保险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其中寿险业务成为增长最快的险种,加上财险业务的稳步发展,平果县保险业务保持快速增长。2017年,平果县保险业务收入3.12亿元,比2016年增加0.65亿元,同比增长26.32%,其中寿险业务收入2.06亿元,同比增长34.64%;产险业务收入1.06亿元,同比增长12.77%。
(撰稿人:黄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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